明星厅官借重点工程项目大肆敛财 本报记者 申东 今天,《法制日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宁夏农业投资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延(正厅级)受贿案近日一审宣判。经审理查明,2004年5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陈延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主任、宁夏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72.88万元、美元2万元、欧元3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一审判处陈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已缴纳)。本案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作为一名学术型的领导干部,陈延牵头组织参与的课题,曾荣获宁夏科技进步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两项、三等奖四项,另有十余项科技合作成果得到宁夏科技部门成果鉴定,并出版了十多本业务专著。是什么原因,让这样一位事业和仕途蒸蒸日上的明星官员走上了贪腐之路? 重点工程关照关系户 法院审理查明的陈延30起受贿案中,多集中在他担任宁夏农发办主任兼宁夏园艺产业园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的2009年至2013年期间,尤其是在担任宁夏园艺产业园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后,“每当听说你手头上有项目、有工程时,这些包工头就蜂拥而至,想尽办法靠近你、拉拢你,而工程结束后几年不联系你一次。尤其是我被‘双规’后,一些号称铁哥们的包工头主动投案自首,洗清自己、撇清关系。”陈延在法庭陈述时说。 在陈延的30起受贿案中,有8起是他担任宁夏园艺产业园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期间发生的。其中,宁夏夏源商贸有限公司业务员郭某某受贿案最具代表性。 2007年,陈延与郭某某结识。2009年春节前、2010年春节前,郭某某以拜年为名共送给陈延3万元,双方印象进一步加深。2010年8月,宁夏园艺产业园园区需要摆放景观石,陈延首先想到了郭某某,决定将景观石工程交由郭某某承揽,并签订了合同。2010年9月,郭某某投桃报李送给陈延10万元,陈延心领神会,随后给财务人员打电话让尽快支付景观石的货款。2010年11月,顺利拿上货款的郭某某再次送给陈延15万元。2011年春节前,郭某某以拜年为名又送给陈延2万元。 在另一起受贿案中,2004至2005年,代某某挂靠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承揽了宁夏财政厅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为了感谢陈延在工程款拨付过程中帮忙,2006年4月,代某某将16万元送给了陈延,双方有了第一次的“友好”合作。 2009年至2011年,代某某通过签订劳务分包协议的形式,挂靠宁夏第一建筑公司第十一分公司承揽了宁夏园艺产业园工程,陈延在工程款拨付方面给予了很多关照。2011年8月,代某某为了感谢陈延之前的关照,再次送给陈延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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