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8日电(记者 王祖敏)中国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28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对非法社会组织选择公开曝光,是为了更有力地打击。民政部门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会以高度的责任感紧盯不放、锲而不舍,绝不给其“重出江湖”的机会。 2018年2月,261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名单相继被中国民政部公之于众。这些大多以“国字号”冠名、甚至冒用国家战略、党政机关名义的非法组织具有极强的迷惑性与欺骗性,名单一经曝光,便引起舆论哗然。“非法社会组织”也成为2018年的一大“硕鼠”,人人喊打。 但外界在高度肯定中国官方此举的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不仅仅公布名单,而应雷霆出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坚决不给其“重出江湖”的机会。对此,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有的事实可以证明,民政部门决心很大、力度不小。曝光和取缔是民政部门同时采取的打击举措,曝光没有代替取缔,也不会代替取缔。 这位负责人对“首先选择公开曝光,而不是直接取缔”进行了释疑:曝光是为了更有力地打击。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民政部门必须掌握足够的线索和证据,严格依法办事。而非法社会组织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很大不同,它们大多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执法部门既找不到“庙”,也找不到“方丈”和其他“和尚”。还有不少非法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活动,导致民政部门对其打击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等难题。 此外,民政部在公布3批名单时,都提到这些组织“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并呼吁公众提供线索。这说明民政部对这些组织所掌握的事实和证据还很有限,不足以达到“取缔”的标准,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但这同时也证明,民政部门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即使毫无线索或证据,也没有放任不管,而是以高度的责任感紧盯不放、锲而不舍。 这位负责人称,即使暂时没有取缔、处罚,但曝光名单既有利于民政部门发动全社会力量收集线索和证据,也能达到震慑作用,迫使不法分子终止行骗、尽早收手,还能警示公众在社会交往中提高警惕,辨清“李逵”与“李鬼”,避免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治理需要政府部门重拳出击,也需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更需要每个人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共同打一场“人民战争”。(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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