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2月25日电(记者 蒋芳)针对两名男子穿着侵华日军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摆拍事件,部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遇难者遗属表示强烈不满。记者25日从“维护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律师大联盟”获悉,律师们已着手研究启动公益诉讼,并呼吁推进相关立法。 头戴侵华日军军帽,手持日本军刀,日本“武运长久”旗帜飘扬,被拍者造型“活泼”,显然以此为乐,如此逼真的“鬼子秀”并非出现在影视作品中,而是摆拍于真实的抗战遗址前,引发舆论哗然,更引发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遇难者遗属的强烈不满。“需要(通过一些方式)对他们进行教育。不但教育他们,也要教育有这种思想的年轻人。”87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陈德寿说。 对此,南京警方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唐某、宗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构成寻衅滋事被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依法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5日。 然而,仅仅一个“寻衅滋事”“行政拘留”,是否能够真正震慑哗众取宠者?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谈臻表示,南京市律师协会和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了“维护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律师大联盟”,近期律师们也从法律层面对此事展开了热烈讨论,但尴尬的是,国内暂时没有专门的相关法律,提起诉讼主体、用怎样的诉讼请求、如何主张权利都面临重重障碍。 谈臻认为,如何对待那段历史悲剧,关系到我们如何建构国家历史和民族记忆。一次次穿鬼子服装招摇的事件,不仅是作秀更是作恶。“随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两名媚日青年的行为其实是对国家民族集体意志的挑衅,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律师联盟已经开始着手研究,考虑以公益诉讼的形式提起诉讼。” “媚日青年的行为已深深伤害中国人民的民族情感。”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吴先斌告诉记者,他愿意由民间抗馆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提起诉讼,让两个媚日青年给南京、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谈臻认为,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引起全社会关注,更重要的是推动立法,尤其是在南京这样特殊的城市,应考虑从地方立法的角度推动否认南京大屠杀等历史真相、亵渎烈士及抗战遗址等行为刑事入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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