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广西最大走私“洋垃圾”案3名嫌犯

2018-02-21 15:11:51 陈菲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陈菲)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检察院以涉嫌走私废物罪批准逮捕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该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以进口“氧化锌”为名走私“洋垃圾”多达两万余吨。

据了解,该案为目前广西海关缉私部门办理走私废物案中查获固体废物数量最大的一起,被海关总署缉私局列为一级挂牌督办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宋某、潘某、黄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合谋从越南购买钢铁工业废渣并使用虚假单证的方式以氧化锌的品名向海关报关进口。2017年8月,宋某等人以某矿业有限公司名义申报进口2395.9吨氧化锌粉,经鉴定为固体废物;此外,宋某名下的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分别向防城海关和钦州海关申报的9票氧化锌粉均被鉴定为固体废物,涉案数量巨大。据此,以涉嫌走私废物罪批准逮捕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办案检察官介绍,从境外走私废物入境,俗称走私“洋垃圾”,本案查获的固体废物是钢铁工业废渣,即在钢铁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质,此类废物污染环境,走私入境将给我国水土环境和居民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此案的顺利办理对打击此类“洋垃圾”走私犯罪、维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