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山西省两名原副市长受到撤职处分

2018-02-09 17:18:18 胡靖国、王井怀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太原2月9日电(记者 胡靖国 王井怀)记者从山西省纪委监委获悉,阳泉市原常务副市长、晋中市原副市长两人因严重违纪受到撤职处分,一人被降为科员级,一人被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经查,阳泉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利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给予他人礼金。

李利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利生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级。

经查,晋中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盛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不纠正亲属违规获取薪酬。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王盛章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盛章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