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55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从印尼被押解回国

2018-02-03 15:5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资料图:警方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 中新社记者 任东摄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月2日17时许,随着一架中国民航包机降落在天津国际机场,55名涉嫌假冒公检法机关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嫌疑人被我公安机关从印尼押解回国,初步核破涉及全国20个省份的60余起案件,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人民币。这是继去年8月我公安机关从印尼押解143名犯罪嫌疑人回国后,又一次成功从印尼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

2017年6月,公安部派员率天津、湖南等地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赴印度尼西亚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执法合作,共捣毁5个诈骗窝点,后将抓获的143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此次行动后,印尼警方根据我方提供的新线索,继续开展有关案件侦办工作,并在掌握大量线索和犯罪证据的基础上,于今年1月11日再次行动,捣毁藏匿在巴厘岛的3个诈骗窝点,抓获嫌疑人55名。1月16日,公安部紧急派出工作组赴印尼,开展案件后续处置及调查取证工作。近日,在我驻印尼使领馆的大力支持下,印尼有关部门决定将55名犯罪嫌疑人移交我方处理。公安部指定由天津公安机关组织民警实施押解并办理相关案件。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冒充公检法机关等方式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群众财产权益,影响群众安全感,影响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坚决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