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厅官受贿246万一审被判6年半 “两面人”假面具是这样被揭开的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近日,备受关注的海南“明星官员”施耀忠受贿246万元、贪污4.1005万元公款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施耀忠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施耀忠是原民建中央常委、民建海南省委会主委、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院长。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执政党的生死存亡,事关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人民的民生福祉……” 自2012年起,施耀忠连续5次在全国“两会”上提交有关正风反腐的提案,从“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到“严格防控国家惠民政策蛀虫”,再到“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然而,这个经常以“廉政专家”等形象曝光在聚光灯下的廉政模范,实际上却是一个边作秀、边收钱的贪妄之徒。 曾是反腐“提案大户” 公开资料显示,施耀忠,男,1963年7月生,江苏海门人。1988年7月,施耀忠从南京工学院土木工程系道路工程专业毕业之时,适逢海南建省,施耀忠从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一名科员走上仕途,从此平步青云。 25年后,也就是2013年,施耀忠正式升任为一名正厅级干部,担任民建海南省委会主委、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院长。 在此期间,他还收获了一批“头衔”——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三、四届海南省政协委员,五届、六届海南省政协常委,民建第九、十届中央委员,民建第十届中央常委。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在媒体报道中,每年的全国“两会”上,施耀忠可谓是一个“提案大户”,是媒体争抢采访的对象。自2012年开始,他每年都会提交有关正风反腐的提案,从“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到“严格防控国家惠民政策蛀虫”,再到“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每一个提案都令人印象深刻。 记者梳理发现,在每一个反腐主题的提案中,施耀忠都深刻剖析各类腐败现象产生原因,提出了一系列的反腐倡廉的“金点子”,俨然一副与腐败势不两立的廉洁清正形象。 2013年3月,就如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施耀忠提出,在公立医院深入开展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要引导公立医院把医德医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 “‘亲’是要求政府主动和民营企业家亲近,主动帮助解决企业的困难,而‘清’则要求政府官员和民营企业家要保持清白清廉。这种新型政商关系下,我们一定要把企业发展好,提高民营企业家自身素质,守法合法经营,光明正大发展。”2016年3月,施耀忠如是说。 然而,就在半年后,因严重违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施耀忠先后被撤销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双面人”施耀忠的“假面具”慢慢被揭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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