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连续发文 近两年来,国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持续“加码”。2014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 2015年年底,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有效解决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维护政府公信力,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结果。 2017年6月初,国办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对全国政府网站的建设发展作出明确规范。《指引》明确,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国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要开设政府门户网站。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实现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院吕艳滨分析指出,门户网站是现代信息化时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民沟通的第一平台,即便在移动互联网快速普及发展的今天,门户网站在发布权威政务信息、方便公众在线办事、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方面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加强网站建设,一直是近年来各级政府推进公开、提升服务、加强沟通的重点之一,尤其是2017年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后,政府网站建设的方向性更加明确。此次文件在原来政府机关内部进行网站评查、通报的基础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编写政府网站建设的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向社会展示自身网站建设的成效与问题,同时也有助于就网站建设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参与,为网站建设做好需求调研。 吕艳滨指出,历年国办只是对外通报其委托技术公司作的网站普查结果,主要集中在技术方面。而这次要求报告的内容不限于此,还包括了很多内容建设的情况,比如新媒体运用的详细说明。这就使政府网站建设更具可操作性,同时也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深入。 (本报记者 万静) |
相关阅读:
- [ 11-30]三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存三大问题 百余人被约谈
- [ 08-28]多家政府网站被点名 对僵尸网站不能止于通报
- [ 08-06]第二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总体合格率达94%
- [ 07-26]宁德曝光部分政府网站存在问题 市民纷纷点赞
- [ 07-14]福建要求重要政策信息政府网站8小时内转载
- [ 05-14]政民互动不能只剩花架子 基层政府网站暴露问题最多
- [ 05-14]政民互动不能只剩花架子 基层政府网站暴露问题最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