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政府网站建设情况今年起要发年报 对不合格网站按季度统计问责结果 政府网站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将被问责。问责情况按季度统计,每年1月31日前集中公示。这是国办函〔2018〕12号的要求。 按照12号文,问责形式包括:约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或记过处分、调离岗位、免职等。 1月22日对外发布的12号文全称为:“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每年1月31日前,公众可以在政府网站看到两张表格:《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公布两张报表 根据通知要求,《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于每年1月31日前由各省(区、市)、国务院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并在网站首页突出展示。主要包括网站抽查、安全检查、网站开设整合、“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假冒政府网站处置、人员培训等情况。 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于每年1月31日前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各省(区、市)、国务院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专栏,集中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的工作年度报表。主要包括信息发布、专栏专题、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移动新媒体、创新发展等情况。 国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将年度报表发布情况列入政府网站绩效考评。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要做好网站数据统计,确保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及时、数据真实准确。 填写问责人次 记者注意到,在《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填写说明》中“网站抽查情况”除了要求要填写“网站总数、抽查比例、抽查网站数量、抽查合格率、不合格网站数量”之外,还对“问责人次”作出了详细规定。 通知要求,各政府网站要分别填写每个季度问责的不合格网站或整改不到位网站有关责任人的人次,以及全年问责的不合格网站或整改不到位网站有关责任人的总人次。每个季度分别填写约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或记过处分、调离岗位或免职、其他问责形式的人次。同一季度对同一对象采取不同形式问责的不重复计算,按问责程度最重的统计。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填写说明》则首次提出了要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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