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月21日电(记者陈俊、李思远)受北方污染传输叠加本地污染影响,武汉市21日空气质量指数达到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武汉市已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三级响应措施。 从19日起,武汉空气质量持续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根据武汉市环境监测与气象部门预测,近两天武汉市大气扩散条件仍不利,空气质量将持续中度到重度污染。从23日开始,武汉将迎来一次强冷空气过程,24日至26日冷空气过程持续,地面偏北风较强,并伴有雨雪天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空气质量将明显改善。 武汉市空气质量办表示,将加强对各区落实空气污染应对管控措施情况的现场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等有关情况将进行通报、曝光。 |
相关阅读:
- [ 01-21]南靖开展污染公路行为集中整治 查处污染公路车辆7辆
- [ 01-21]环保部通报9家企业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 01-18]未来三天全部大部扩散条件一般 华北华东重污染持续
- [ 01-17]来舟镇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 [ 01-17]东海油轮事故三问:谁来救助 谁来出钱治理污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