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云南警方回应男孩被母绑摩托上拖行:教育方式不妥

2018-01-19 15:00: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云南昭通鲁甸公安局官方微信消息,警方回应“鲁甸县一男童被母亲绑摩托车上拖行”视频称,经调查,该男孩拿了家里2000元钱,其母亲说服教育无果后,为了“吓唬”孩子,做出此举,现已认识到教育方式不妥,孩子未受伤。

通报称,1月16日,鲁甸县一市民家里的2000元钱找不到,后其家十岁的儿子承认钱被其拿了,但说不清楚钱的去向,其母多次说服教育无果,遂决定吓唬一下孩子。

1月17日,其母用绳子将孩子的双手拴了,拉在自己的电动摩托车上行走,行走过程中,孩子穿着拖鞋跘到后摔了一跤,躺在地上。此时,一妇女驾车路过,对此行为进行劝阻,有人拍摄视频,发到微信上。

鲁甸警方获悉情况后,对事件展开调查,该母亲认识到此种教育孩子方式不妥,经检查,孩子没有受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