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战:有钱使不到“刀刃”上 “负债搞科研”问题严重 搞科学研究,需要聚精会神、心无旁骛。记者在多家科研单位调研时,不少科研人员表示,希望能够更加专注科研工作,不为杂务分心,不必“四处找钱”维持实验室运转。他们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科研成果转化等提出改进意见。 1 其一,科研项目经费投入要“见物也见人”,尤其要体现人才的价值。 中科院上海生科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倪福弟说,科研项目经费投入“见物不见人”的现象突出,我国科研项目经费绝大部分投入仪器设备,对人员的投入限制很严,导致过于注重仪器设备的投资,轻视对人才的培养和激励。 在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主要为人员费和劳务费。人员费发给项目承担单位有正式编制和固定工资的人员,劳务费发给博士后、外聘专家、研究生等流动人员。 由于一线城市生活成本高,一些科研单位不得不使用部分运行费用,来解决高级科研人员收入过低的问题。长此以往,运行费用缺口越来越大,越是科研任务重、成绩突出的课题组,“负债搞科研”的问题越严重。 2 其二,科研项目经费申请要抓大放小,决算要更加灵活。 王俊说,他的实验室急需一台价值200多万元的设备,课题组虽然经费充足还是买不了,因为来自不同渠道的经费零碎且使用方向被严格限定。 “科研项目经费申请时得严格按程序报批,使用过程中却有可能发生用途改变,我们希望在加强科研项目经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前提下,在决算时允许一定限度的灵活调整。”王俊说。 中科院生化与细胞所研究员陈江野反映,科研项目经费审批大多鼓励购买昂贵仪器,这些仪器使用率却不高,而单价在2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常用仪器使用最频繁,需求最大。“常用仪器审批很难通过,因为会由于同类设备已经购置而被否决。但我们实验室常用仪器每天都满负荷工作,已难以满足科研任务需求,急需购置更多常用仪器。” 3 其三,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要简化审批,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活力。 2016年以来,国家已出台优惠政策,科研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入股是一种较好的转化方式,更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力,并保障科研单位的长期收益。但现行的国资监管政策,没有给科研成果无形资产以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管理渠道,对科研成果无形资产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导致相关经济行为及价值评估的审批或备案耗时费力,有国资背景的创新单元进行投融资存在较大障碍。 对此,李佳建议,实行评估备案与科研成果无形资产的分类管理。对科研成果作价入股的,可进行评估备案;对以转让或许可等其他形式转化的,可采取不需评估的协议定价;对以科研成果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的,应分类管理、科学监管,使科研人员、科研成果和社会资本更有活力地结合,为促成创新活力巨大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4 其四,要以更开放的姿态撬动社会资本。 由于我国对国资院所管控非常严格,缺乏相应政策空间,国资院所通过与企业合作弥补经费缺口很难操作。“建议国家通过减免税收等手段,鼓励私营部门和其他社会资本关注并投入科研活动;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国资院所在不影响科研活动自主、可控的前提下,引入各类资本,弥补资金缺口。”倪福弟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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