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是宝贵财富,但养护资金不足矛盾凸显 据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介绍,近年来,我国农村公路的县、乡级管养机构设置率分别达到99.9%和92.9%,基本实现“有路必管”;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97.5%,基本实现“有路必养”;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0.7%,“养必到位”步伐正在加快。 “农村公路养护重于建设”在相当多的交通管理干部中已经形成共识,受访者的普遍认知是“养护不好不如不建”,因为“建而不养的社会负面影响更大”。因此,各地都在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在江苏省,光是乡级机构就有1109个,日常一线养护人员近3万人。 但是距离实现规范养护,仍有较大空间。除了资金不足,基层公路管养单位许多都是临时性机构,缺少编制,专业技术人才更难以配全,“路障”往往因此代替“路政”。 记者同时了解到,相较于对新路建设的“热衷”,已有公路的管养投入存在着“两头热、中间冷”现象,即省和县级热,设区市冷。以江苏为例,除南京市将4000万元/年的农村公路管养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其他设区市均无此项预算,一些地方甚至将新路建设的资金来源也完全寄托在省级财政补助上。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设区市和下辖或代管县(市)之间的财政独立。 中国的农村公路已经形成数以万亿元计的庞大资产,由于“三分建、七分养”的特征,道路管养的投入要求持续不断。2017年2月24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农村公路的养护工程资金需求仅“十三五”期间就超过了3000亿元。 由于农村公路并不能够像收费公路那样产生收益回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因此多元化投资的格局难以形成。此外,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公路法》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的“分级负责”,即“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的形成仍需时日。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丹阳市看到了“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的农村公路管养模式,通过“打包”方式吸引了更高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公路工程,从而更好地保证施工质量,但这一模式并不能够直接带来“全面、正常、规范养护”所需要的足够资金和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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