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有多套房还申请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很快将“一查便知”

2018-01-04 09:54:32 罗争光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记者 罗争光)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名下有没有房产、是否有多套房,各级民政和国土部门很快将实现网上查询。

记者3日从民政部获悉,日前已联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核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国土部门加快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核对机制,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通知强调,不动产登记机构掌握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客观判断居民家庭收入、财产的重要依据,是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在坚持基层起步逐步推进、网络核对逐步过渡、依法查询规范使用的原则指导下,做好社会救助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核对工作。

通知要求,要依法依规、明确职责开展查询核对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制度,民政部门核对社会救助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在依法取得社会救助家庭委托授权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查询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询后向民政部门反馈当事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通知明确,当事人对查询核对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有异议的,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信息为准。查询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仅限用于实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民生保障工作,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通知要求,信息查询核对工作坚持信息化方向。要充分利用政府建设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在做好安全防范的前提下,通过网络交换信息。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先以介质交换方式开展工作,同时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向网络化过渡。

通知还强调,各级民政、国土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和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提供全面、准确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