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的朋友圈公开打“挂名”广告 出版行业坊间还广为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年轻编辑听培训课,某老编辑讲了编辑界内部常用以自嘲的话,“我是编辑我可耻,我给国家浪费纸。” “你说的挂名,跟卖书号道理差不多,恰巧很多高校教师也有这种需求。”另一位业内人士坦言。在她看来,好的出版社不会有这种“卖挂名”的交易。“有些快活不下去的出版社就靠这些赚钱。” 出版行业人士呼吁,建议不再将主编、副主编、编委等作为评职称的条件。同时,出版社也应该坚决杜绝书号买卖,斩断署名权买卖利益链。 观点 律师 图书“挂名”属打法律擦边球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律师认为,没有参与创作,就不是作者,却挂名主编、编者和独著,这种行为存在法律上的隐患。如果没有真正作者的授权,挂名的人则可能面临着著作权纠纷,侵犯真正作者的发表权和署名权,有可能被真正的作者起诉到法院,要求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如果有作者的授权,则挂名的人可能面临学术造假的指控,因无法举证参与创作,有可能被学术道德委员会处理。 此外,商家的这种经营行为并不合法,属于打擦边球的行为。商家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被工商机关处理。如果商家被处理,则拔出萝卜带出泥,挂名的人面临竹篮打水一场空。 本版文/本报记者 刘旭 武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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