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涉军违法犯罪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即将上线开通
2017-12-29 23:29:02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王东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网络涉军违法不良信息和违法犯罪案件问题,由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保卫局组织建设的网络涉军违法犯罪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网址http://www.PLA110.cn)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举报平台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法规,受理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防利益的网络涉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和违法不良信息的举报,主要包括:网上窃取泄露军事秘密,网上各类涉军造假活动,网上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假冒军队单位开设网站、账号,公开以军人身份发表各种不当言论,参与网络赌博、贩毒、色情、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编造散布涉军谣言,攻击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挑拨军政军民关系、干扰影响军事行动、丑化军队形象,以及危害军队网络信息安全等。 广大网民可依据个人意愿,通过平台“我要举报”版块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对举报情况属实,在查办案件、防止危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
相关阅读:
- [ 09-14]调查:85.7%受访者支持加强对涉不良信息微信群监管
- [ 06-10]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盘点5月份十大网络谣言
- [ 12-11]第二批全国百家重点网站公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 [ 10-17]国家旅游局公布首批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名单 | 国内航线客运价格或放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