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绝大部分条码支付<500元 额度足够用 那么,扫静态条码支付单日限额500元够用吗?其实,真的够用了。央行表示,依主要市场机构条码支付交易数据显示,该额度已覆盖绝大部分使用条码支付付款客户的需求。 据董希淼介绍,2015-2016年,主流支付机构每日条码支付95%以上都在500块钱以下,今年上半年,主流的支付机构条码支付人均每日金额是108块钱。 “500元限额是针对用户而言,对商户并无限制。我想对于实际使用,无论是商户还是消费者个人,都不会带来影响。若你在饭店消费600元,要扫码付款就有点困难了。不过,这时让收银人员扫你手机上的二维码即可。”董希淼说。 据了解,目前条码支付中,商家扫用户条码的多为使用动态条码进行支付的方式。相对应的有另外风险防范能力分级及交易限额。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旻表示,使用静态条码,针对的就是小额消费主体,风险等级标准的制定符合市场需求,具有现实意义,并 不会打压像煎饼果子摊位、奶茶店这类经营主体的实际经营。 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强调,为防范静态条码风险,静态条码应由后台服务器加密生成,宜采用防伪纸张展示条码,防伪纸张应具备一定防伪特征;静态条码应采用防护罩等物理防护手段避免被覆盖或替换,宜使用防伪标签对防护罩进行标记等。 不得烧钱、补贴 对微信、支付宝有影响吗? 新规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简称支付机构)向客户提供基于条码技术的付款服务的,应当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同时,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 应参照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标准科学合理定价,不得采用交叉补贴、低于成本价格倾销等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不得采取“烧钱”“补贴”等不当竞争手段。 一直以来,移动支付市场上,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是两大巨头。据易观智库报告,2017年第二季度,支付宝占据53.70%的市场份额,腾讯金融占39.12%。 针对新规,两大巨头也做出回应,称认同央行一直以来为规范条码支付所做出的努力,将与业界、监管部门一起探索创新模式和可行性。 董希淼认为,新规要求不能有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如只能扫某家的二维码而不能扫另一家的;禁止低于成本价格的竞争,如扫码收单收100万,但投入200万,这样是不合理的;央行强调支付业务要有稳定、可持续的投入和运营,是要防止类似共享单车不断扩展出现多家公司倒闭的情况。 李旻也表示,支付宝和微信的补贴、红包活动不一定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因此 红包与补贴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进一步认定。 条码技术不得滥用 理财、货币兑换等业务被禁止 新规提出,支付机构不得基于条码技术,从事或变相从事证券、保险、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现金存取等业务。 黄震表示,央行之所以审批第三方支付牌照,是为了支持电商消费,不是为了让其成为理财、投资机构,否则就背离了审批支付牌照的初衷,也会产生不对等竞争,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公平。 “这是原则性问题,要从账户性质上来看,支付只能是支付,不能将支付账户用于其他领域。”董希淼说。 对于实体特约商户(小微商户),新规要求,收单机构可以通过审核商户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辅助证明材料为其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 董希淼认为,央行此举是接地气的,将按规定无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小微商户,纳入到条码支付受理范围。也就是说,你在农贸市场摆摊扫码卖菜,央行也是支持的。(完) |
相关阅读:
- [ 05-18]“扫码打赏”餐厅服务员现象引争议 员工主动性提升
- [ 08-27]2014互联网大会开幕 靓模身印二维码求“扫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