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网店售引鸟录音机送超千首录音 店家:效果非常好

2017-12-26 08:26:55 屈畅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四川破获录音机诱捕野鸟案嫌犯半个月捕鸟5000余只 记者调查发现——

引鸟设备含千余录音网上公然卖

24日上午,四川资阳市公安局通报破获一起利用录音机诱捕鸟类的案件,当场查获被捕获的鸟类3000余只,另有2000余只已被运往广东销售。护鸟志愿者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利用录音设备吸引鸟类,随后非法猎杀的案例在北京也常常发生,“以前直接用活鸟来吸引别的鸟,现在基本都是用播放设备了。”北青报记者发现,带有鸟类鸣叫录音的播放器在网店上也有销售,店家提供的录音目录中甚至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鸟类专家提醒,在野外发现播放鸟类叫声的录音设备时,应及时向森林公安报警。

用录音机半月捉鸟超5000只

昨天上午,四川省资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宣布,当地警方破获了一起利用录音机播放鸟类声音,吸引鸟类加以捕捉的案件。当场查获3071只鸟及大量鸟网等作案工具。

四川省资阳市公安局称,10月17日,资阳高新区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有人在松涛镇等地捕猎鸟类后,将此案移交雁江区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民警在案发现场及嫌疑人租住房屋内查获3071只鸟及大量鸟网、收录机等作案工具。

经查明,今年10月初起,贵州“老板”吴某组织当地人韦某等人流窜至雁江区松涛镇、保和镇、宝台镇等多地,利用录音机播放各种鸟类的声音吸引附近的鸟,同时架设鸟网猎捕各种鸟类。

公安机关确认,至案发时,该团伙共捕猎鸟5000余只,除查获的3000余只,另有2000余只已运往广东销售并从中获利。经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扣押的涉嫌非法狩猎的猎获物中有北红尾鸲2只,小鹀3067只,普通翠鸟1只,灰头鹀1只,均属于国家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保护动物。目前,雁江森林公安已将两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捕鸟者曾用活鸟做“鸟媒”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利用录音设备播放鸟类声音来非法捕鸟的案例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

今年9月27日,护鸟志愿者在北京市通州区次渠地区发现了至少8处鸟网,最长的一处鸟网有近30米长。护鸟志愿者告诉北青报记者,事发的位置周边已经拆迁,目前人迹罕至,同时因为周边有多条河流,这里成了许多迁徙野鸟向南过冬的必经之路。

目击者称,当时这些鸟网上几乎都挂着野鸟,“有的鸟还活着,人接近了就会努力挣扎,有些鸟舌头缠在网子上直流血,我们怀疑它们是被网抓住后试图用嘴咬断网子,结果反而更惨了。”

  警方在案发现场及嫌疑人租住房屋内查获3071只鸟及大量收录机等作案工具

护鸟志愿者表示,发现鸟网后,他们便向通州森林公安报了警。随后志愿者隐藏起来等待设置鸟网的人,“刚刚藏起来没多久,就发现了一个人过来关闭了用来引诱野鸟的电子设备。我就拍下了这个人的照片,不久后森林公安的人赶到,将这个人控制住了。”

护鸟志愿者向北青报记者表示,鸟网周边放置了一些录音设备,不停地播放着鸟叫的声音,来吸引别的鸟落网。有的鸟被网捕到后会挣扎、叫喊,这些声音还会进一步引来更多的鸟落到网上。鸟类专家告诉北青报记者,这类装置叫做“鸟媒”,是利用鸟的习性吸引野鸟的一种手段,常常被不法分子用来捕捉野鸟。

护鸟志愿者介绍:“以前这些捕鸟的人会用‘鸟油子’来捕鸟,就是将一些鸟关起来,摆在鸟网附近,但这几年发现的鸟网周边已经都是播放器了。”

网店售“鸟媒”送超千种录音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鸟媒”甚至可以在网络商城中轻易买到。在网络平台上,一家商户出售的一款无线扩音器,其商品配图以数只竹鸡为背景,并强调其声音“自然逼真,无电流杂音”。商品的详情介绍中,店主称这款无限播放器可以在野外持续播放10小时以上,并可以通过遥控器在2公里外进行操作。

该店主告诉北青报记者,无限播放器配套的储存卡内有1173首录音,“已经下载好了,配有目录本。”北青报记者从店家发来的目录本上看到,1173首录音全部为鸟、兽、蛙类动物的鸣叫声,除了斑鸠、黄胸鹀、竹鸡等国家三有保护鸟类的叫声外,还有野猪、麂子等三有保护兽类的声音。目录中甚至出现了游隼、猫头鹰、兀鹫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一些录音还被特别标注是该动物发情时发出的声音。

店家表示,用这款播放器捕猎野鸟效果很好,“尤其是抓竹鸡,效果非常好,如果买我们的套餐的话,里面有个配件是用来抓竹鸡的门套。”一位购买过该播放器的买家评论称:“收获满满,本以为很难用,结果早上去一看,已经有了猎物。”另一位买家则表示:“今天出去收获了4只鸡,回本了,声音很大。”许多买家的评价中都可以看到被人抓住的鸟类照片。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鸟类专家告诉北青报记者,如果在野外发现有录音设备在播放鸟类的鸣叫声,尤其是还能在附近发现鸟网等捕猎设施的话,一定要及时联系当地森林公安报警,避免野生动物遭遇进一步的侵害。

文/本报记者 屈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