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审批实现谁办案谁负责 近3个月以来,最高检的检察官们运行新型办案机制效果如何? 记者在一份落款时间为11月16日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文书流转/签发》单上看到,审批栏中,以往的承办人意见、处室负责人意见、分管厅负责人意见,直接简化为承办人意见、检察官意见。 最高检案管办有关负责人说:“这是不同部门之间案件的流转,同一业务厅内的案件流转也是同样,随着环节减少变成随来随办、扁平化管理,分案时间比原来缩短,办案节奏加快,效率明显提升。” 民行厅办案组继续办理原有案件的同时,高质量办结了16件省级院提起抗诉案件,每件案件都进行了充分详尽的集体讨论,86件案件正在审查中;控告厅减少中间层级、简化办案流程后,检察官们及时妥善处理了1900余件控告申诉案件和信访突出问题。一些群众反映,现在审查办理和答复反馈快多了。 办案中,最高检各业务部门创设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集体研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决定本条线规范性文件、司法办案事务管理规则等。其中,执检厅设置厅检察官联席会议和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制;铁检厅制定检察官联席会议实施细则,严格程序,发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辅助作用;公诉二厅取消原厅务会,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办案审批行政色彩淡化,针对个案类案研究、注重学习交流的专业化作用凸显。60天以来,公诉厅、申诉厅、民行厅、未检办等都召开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就一些案件涉及重大疑难问题展开研讨,为检察官决策提供了参考。 新办案机制运行以来,最高检各业务部门办案力量得到加强。目前,侦监、公诉、民行、控告、申诉、公诉二厅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作为承办人直接办理了案件,一些副厅级检察员成为部门办案骨干力量。 “时间虽短,最高检机关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已经取得较好的初步成效。”最高检司改办负责人表示,新的办案机制加重了承办检察官的责任,大家都在努力适应角色转换,检察官办案积极性和责任心都有较大提高。 本报记者 李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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