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四川问题:长江支流水环境形势严峻

2017-12-22 15:08: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瑶 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12月22日电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今日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了四川省存在的主要问题:长江部分支流水环境形势严峻,2016年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约30%的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部分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全省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多见,泸州市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整治到位等。

2017年8月7日至9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并于12月22日向四川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不断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出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等14个改革方案,颁布实施19部地方性法规,初步建立起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取消58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和生态脆弱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GDP考核,把发展重点放到提升质量和效益上,积极培育高端现代产业,持续用力转方式、调结构,2016年第三产业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经济结构实现历史性转变。

此外,积极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167个、风景名胜区90个。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城市群为重点打响蓝天保卫战,打响净土保卫战,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平稳。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推动解决一大批环境问题。

四川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严查严处群众投诉环境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10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8966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9473家,立案处罚2268家,罚款4935万元,立案侦查72件,拘留48人,约谈1294人,问责1293人。

督察指出,四川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虽然有所改善,但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四川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认识不深刻、不全面,对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不够,发展与保护不同步、不协调。此外,四川全省虽已初步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但一些地方在考核过程中走过场,工作不严不实。

二是长江部分支流水环境形势严峻。2016年,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约30%的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87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72.4%,低于当年考核目标4.6%。

峨眉山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因进水浓度低而长期运行不正常,2016年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不到70毫克/升,2017年1至7月仅为82毫克/升。市政府虽于2013年1月召开常务会决定彻底解决雨污混流问题,但之后没有开展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有关工作一直没有落实。

三是部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够。成都市2016年优良天数比例仅为60.5%,比2014年下降2.6%,PM2.5、PM10和优良天数比例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德阳市2014年至2016年优良天数比例逐年下降,分别为74.2%、73.0%和67.8%;2017年上半年,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上升6.3%和10.7%,优良天数比例下降至60.8%。

四是部分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全省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多见,泸州市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仍有19个码头、57处砂石堆场、1家建材公司及混凝土搅拌站等未整治到位。凉山州螺髻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有大唐普格海口风电场,该项目道路、风电基座等非法占用保护区草地56.3亩,施工过程中约36万立方米弃渣随意倾倒,破坏草原生态环境。

另外,全省建成的4871个水电站多数采用引水式开发,由于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和监控措施不到位,生态流量下泄监管困难,部分河段出现河道减水或断流。青衣江和大渡河流域干支流水电开发建设密度大,多级电站截流,下泄生态流量得不到保障,水生态功能受到严重影响;周公河雅安段不到50公里建有近10座水电站,并且全部截断河流;小水河在34公里河道上建有28座水电站,开发强度过大和无序开发问题突出,带来不良的生态影响。

督察要求,四川省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与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沱江、岷江等长江支流水污染防治和成都平原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保护水平。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四川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四川省委、省政府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