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迫使老赖现身赔款 拖了13年的“骨头案”和解 当事人给法官送锦旗致谢 本报讯(记者 张宇)13年前小于因一氧化碳中毒在出租屋内不幸去世,公司经理陈某作为提供住房者被判决给付赔偿金。陈某自觉冤枉,一躲了之成了“老赖”。近日,因限制高消费无法买机票,陈某主动给付了赔偿金,这起长达13年的“骨头案”终于结案。 于某、冯某系夫妻关系,小于是他们的女儿。2004年,19岁的小于找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在陈某开办的一家体育用品店里当销售。 作为经理的陈某考虑到小于平时上下班回家路程过远,于是在自己店面不远处出钱租赁了一间房屋,供小于居住。 2004年6月的一天,小于下班回家洗澡过程中因煤气泄漏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夫妇悲痛不已,一纸诉状将房东和经理陈某告上法庭,法庭最后判令被告房东、陈某连带赔偿1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房东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履行了其赔偿责任,给付10万余元,但被执行人陈某以自己出于好心、实在太冤、自己无履行能力等多种借口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且在不久后,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入狱服刑,出狱后开始与法官“玩消失”。 执行法官白建永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2017年12月1日,陈某因外出无法购买机票,才意识到这笔债躲也躲不过去,他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希望能与申请人和解。 和解现场,执行法官白建永重点做被执行人陈某的思想工作。白法官一方面向其阐明当老赖面临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尴尬,让其明白当老赖就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不得人心;另一方面,让其换位思考,了解申请人老两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之情。 最后,被执行人陈某在朋友的帮助之下凑足了5万元案款,当场给付。一起长达13年的失画赔偿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画上了句号。 两天后,于某夫妇专程来到房山法院,向执行局指挥中心白建永、法官助理赵宏华送来了一面锦旗:陈年积案,一朝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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