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送设备安了多少好心? 一名从业10年以上的医疗耗材经销商告诉记者,一款耗材出厂价7元,卖到医院至少要翻4倍以上形成采购价,一般是30元左右,这中间,要拿出30元的15%给医务人员做回扣。 耗材靠走量,设备采购更多是一锤子买卖,且存在“崇洋媚外”现象。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即便国产的能完全满足临床需求,供货商和医院也更愿意选进口的,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追求更先进的设备,而是进口的价格不透明,相对国产的更便于攫取最大利益。 一名医疗设备供应商告诉记者,在这一过程中,供应商在医院的代理人,提前把公司提供的设备参数作为招标参数,以形成独家代理,且不会存在太多价格竞争。办案人员介绍,在黄林邦这起腐败窝案中,部分设备采购价比市场均价高出上百万美元。 国外品牌之间不存在价格竞争吗?面对记者的疑问,这名供应商道出更深一层关系,国外品牌在国内的代理商往往互相配合,以陪标的形式互相配合,瓜分设备采购市场蛋糕。“这对民族品牌也是一个极大的影响。” 但这些操作手法存在维护“关系成本”较高的问题,一旦供应商在医院的利益代理人岗位变动,就要重新建立关系。于是,有供应商实行免费送设备,却用“看不见”的耗材和检查赚更长久的钱。 “一台设备不可能只用三五年。”这名供应商说,很多设备专用耗材具有不可替代性,有的甚至还设置程序,一旦更换试剂、耗材设备就自动锁死。于是,一次免费设备赠送,加上长期的回扣,藉此可把医院捆绑到一条船上。 不管有无指征都必须做检查? 江西某二甲医院从2015年起委托市场机构,每月对医院的CT室和核磁共振室进行核查,在最初期发现检查阳性率只有40%。“也就是说10个患者做CT,只有4个真正查出了问题。有些科室不论患者有没有指征都会要求去做一个。”这家市场机构的一名工作人员说。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CT检查在医保目录内属于丙类,患者首先要自付15%,在这一前提下再进行报销,患者每次最后要掏300多元。 而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检查背后还存在耗材“回扣”激励。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7月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当地一家医院CT磁共振室副主任屠某某和6家医疗器械公司口头约定,CT室使用上述供货公司的医疗设备或药品,上述各公司均给予CT室一定数量的回扣。从2009年担任CT磁共振室副主任到案发,屠某某代表CT室收受供货公司回扣款共计130.48万元。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告诉记者,取消药品加成,严控药占比,公立医院改革使得药品领域的腐败得到一定遏制,但医院科学的运行补偿机制、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尚未建立,要谨防“摁下葫芦起了瓢”,“以药养医”变成“以检查、耗材养医”。 2017年5月,国务院对《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作出修改,其中增加条款: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对大型医用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违规使用以及与大型设备相关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情形,应当立即纠正,依法予以处理。 傅鸿鹏建议,仿照药品监管相关制度设计,开展高值医务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同时,针对设备、耗材使用环节设置相关技术指标,尽可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医疗检查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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