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减刑假释案2018年网上直播 推动案件办理阳光透明

2017-11-24 07:09:07 蔡长春 董凡超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两高一部”合力推进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

减刑假释案2018年实现网上直播

11月23日,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正式开通运行。据悉,该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联合建设的一项全国性重大信息工程。

具备监狱网上报送等多项功能

最高法审监庭庭长夏道虎说,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是一个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性减刑假释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办案平台,其基本结构是“三纵三横”。

据介绍,“三纵”是指最高法与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承担减刑假释办案任务的中级人民法院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司法部与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以及所辖监狱之间实现互联互通;最高检与各省级检察院以及承担减刑假释法律监督职能的市级人民检察院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三横”是指最高法、各高院、承担减刑假释办案任务的中院分别与同级检察院、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监狱实现互联互通。

夏道虎告诉记者,信息化办案平台至少具备监狱网上报送、法院网上审理、检察院网上监督、多种智能服务等主要功能。

以监狱网上报送为例,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奖惩、认罪悔罪等情况实行网上录入,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内部审查以及报请省级监狱管理局审核等均在网上进行,向法院报送案件一律以电子数据形式通过网上进行传输,无需再将纸质卷宗材料移送至法院,这样既节省了时间和人力,又避免案卷材料在运送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

在法院网上审理方面,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分案、阅卷、审查、文书起草及审签等活动全部在网上进行,各环节高效运转,审理活动全程留痕,开庭审理可以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可以实现网上同步直播,法律文书一律电子签章并通过网上流转送达。

检察院通过信息化办案平台不仅对内可以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网上请示、网上流转、网上备案,对罪犯前期改造及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情况进行监督,还可以在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通过网络提出检察意见或者以视频方式参加庭审,实现全程动态跟踪和实时监督。

此外,办案平台依托各地的办案系统,设计开发出规范、高效办案和依法公开的多种智能服务。如利用节点提示防控、庭审规范巡查等功能,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水平;利用法律条文自动推送、裁判文书辅助生成、庭审语言自动识别、法律文书智能纠错等功能,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利用数据统计分析、自动生成报表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司法数据的应用能力和水平。

推动案件办理更规范阳光透明

据了解,通过平台的应用,从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意见到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裁定全部在网上运行,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基础上,真正发挥了三机关的相互制约作用;利用法律条文自动推送、同类案件处理提示、阶段节点提醒防控等功能有效规范办案人员的自由裁量,统一办案标准,防止在减刑假释环节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案件办理从此全程留痕,通过对办案节点进行动态、精准管控,严格案件办理程序,避免人为干预影响,还可对相关节点追溯回查,确保案件结果公平公正。

据介绍,信息化办案平台全面建成后,将与近年来法院建成的四大公开平台及全国法院减假暂信息网联通,扩大公开信息的来源和信息量,全面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公示、开庭公告、庭审公开和文书上网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夏道虎说:“平台的远程视频庭审功能,不仅使法院、检察院和监狱之间的远距离视频开庭成为可能,还可以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网上直播,将庭审公开从监狱内部延伸到互联网络,实现案件审理依法全程公开、全程接受监督,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在阳光下进行,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此外,信息化办案平台的建设运行,还有利于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质效。

传统办案模式下的案卷移送、开庭审理、文书送达方式,往往使法官陷入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审判质效难以提高,加上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范围不断扩大、实质性审查要求持续提高等因素,加剧了减刑假释工作中案多人少矛盾。

据夏道虎介绍,信息化办案平台全面建成后,刑罚执行机关向法院报送减刑假释案件,一律以电子数据形式通过网上传输,法院在网上进行立案、分案、阅卷直至文书审签、送达,各个环节高效运转,将法官从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信息化办案平台提供的多种智能服务也有助于法官集中精力,专注于案件的实质性审查,有效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部门合力推进平台建设发展

夏道虎告诉记者,最高法积极推进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将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作为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制度的重要举措写入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并会同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局长王进义谈到,近年司法部在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建立职务犯罪罪犯提级审核及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把好“四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进深化狱务公开等。

据了解,这些工作不仅有效提升了监狱系统的整体工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也为平台建设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副厅长周伟介绍说,2015年6月,最高检在北京、辽宁、吉林等8省市开展了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试点,以此了解各地在减刑假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掌握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今年5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共同开展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的通知》后,又组织刑事执行检察厅、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加强研究论证,编制相关方案,对数据格式、信息传输、网络架构等技术问题进行设计,制定检察机关业务数据标准等,积极推进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

据悉,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是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如今经过三家共同努力,除个别偏远省份外,多数省份三步并作一步走,提前实现了全面互联互通,并开始推行网上办案。

夏道虎说:“最高法将继续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平台的后续建设和功能完善,强化对平台功能的应用,不断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