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押金怎么办、车辆怎么停?深圳就共享单车立法听证

2017-11-21 22:29:5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行业怎么管?押金怎么办?车辆怎么停?——深圳就共享单车立法听证

新华社深圳11月21日电 题:行业怎么管?押金怎么办?车辆怎么停?——深圳就共享单车立法听证

新华社记者 毛思倩

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共享单车已进入“洗牌”阶段,酷骑、小蓝先后退出竞争,针对共享单车管理问题的质疑声也愈发激烈。20日,深圳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立法举行听证会,市民、企业和主管部门等代表就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起草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案》进行了讨论,重点关注在政府监管、押金处理以及车辆管理等方面。

政府如何管理共享单车行业?

在方案中,深圳交委针对共享单车行业管理提供了备案、普遍许可和特许经营三种选择。进入机制方面,备案制要求企业在提供运营服务前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普遍许可需要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资格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许可;特许经营则指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招募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而在退出机制上,普遍许可和特许经营两种方式中,政府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企业退出市场。

听证会上,多数代表倾向于备案制。“门槛要低,管理要严,手段要多。”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表示,备案制与社会共治的大方向相吻合。ofo代表王涛则表示,共享单车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对于积极发展和变化中的新业态,可用备案的方式把监管和服务向后移,用结果来管控服务和企业的行为。

部分听证代表倾向于在备案制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在现有的机制上进行创新。市民代表蒋雷认为各个部门要有改革的意识、创新的思维和切合实际的行动来做好共享单车管理工作,不能够生搬硬套现有的法律法规。

深圳市交委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曾天林表示,无论是备案还是许可都不是目的,而是希望能够把企业引导上规范经营,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单车押金何去何从?

随着部分共享单车企业退场,交付的押金如今让用户们无奈,让主管部门头疼。市民代表翟小娟表示,作为绿色出行的拥趸,她一共注册了7家共享单车企业的账号,除了仍在使用的摩拜和ofo,其余5家申请退款后“一毛钱也没有退回”。

而来自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17年1月到现在为止,已经受理了超过1万宗关于共享单车的投诉,约99%为押金难退的问题。

针对共享单车一物多押、押金监管难的问题,部分代表提出应让企业免收押金,甚至可以由企业向管理者交付“押金”,避免企业破产后消费者无从退款。

“押金的三个功能,消费抵扣没有,损失赔偿做不到,违约处罚也做不到。”深圳市交通类协会代表施佑生认为,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利益机制的控制,押金带有金融性质,相当于变相开银行,不能允许。

深圳市人大代表陈洁表示,目前押金收得不明不白,用得也不明不白,从法律问题和技术层面上讲,押金起不到防止单车被破坏、丢弃的作用。相反,在企业投放单车时要承担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是否可以设立公众账号收取企业的“押金”,用于企业退出市场时消费者的退款事宜,以及处理已经投放在道路上的单车。“虽然办法准备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但如果找不到企业,5万元以下的罚款罚得到吗?罚谁呢?”

大城市共享单车乱停乱骑如何治?

尽管主管部门和企业一年来采取了处罚、引导和教育等方式治理共享单车之乱,但是由于过量投放、投放不均、潮汐交通以及用户习惯等导致的乱停乱骑问题仍屡见不鲜。

在听证会上,绝大多数代表对车辆投放认同“总量控制、配额管理” 的制度。施佑生认为,可根据城市道路空间的改善进度和可容纳数量,定期发布共享单车投放的数据,还可通过需求侧控制,“周转次数多了,说明市场需求大,周转数字少,说明投放多了。”

王涛表示,得出共享单车堵路、停放空间不够等结论的前提,是认为目前共享单车的停车空间和行车道路是足够和合理的,但是从数据来看,目前给予自行车出行和停放的空间远远不够。

而政协委员王雪也认为目前所有矛盾背后是公共资源分配出了问题,深圳15%的小汽车占用了50%以上的路权,自行车仅占6%,此外住宅和商业,甚至道路上都划出大量的公共空间给汽车来停放,留给自行车的却很少。“当务之急是公共资源的重新分配,这个基础之上,后续的很多管理问题可能迎刃而解。”

更新的科技手段也可能成为解决停车问题的关键,市民代表朱志霖表示,共享单车都基于GPS定位,是否可以在APP上实现停车预警:“前方地铁站口已经发生了严重拥堵,停车后自行车将不能上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