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市教委获悉,自去年北京市启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至今,全市共有771所乡镇学校的33658名乡村教师已经领到岗位生活补助,部分乡村教师月工资过万,明显缩小了城乡师资水平差距。 据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包括乡村和镇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市级财政重点支持乡村和山区镇区的中小学校,平原地区的镇区中小学校和乡村及镇区的幼儿园由区级财政支持。 截止到今年11月6日,全市12个区已经全部落实市级财政保障的383所学校、17489名乡村教师的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提前完成政府的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同时,各相关区政府还研究制定区级财政支持的平原地区的镇区中小学校和乡村及镇区的幼儿园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共参照解决了388所乡村学校、16169名乡村教师的岗位生活补助,切实提高了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据统计,从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全市共为乡村教师发放了91290余万元岗位生活补助。 对于发放标准,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越往基层,越是边远、越是艰苦,教师地位待遇越高”的原则,制定差别化补助发放标准,共分为5个梯度。如距离市中心小于30公里,每月补助1400元;距离市中心大于90公里,每月补助4000元。“我校是一所山区寄宿制小学,乡村计划落地以后,享受到每月3200元的补助。除了几位年轻老师月收入9000多元,其他老师都达到10000多元。”房山区史家营中心小学校长汪红震告诉记者。 据了解,去年初,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建立市级财政对乡村教师岗位实施生活补助政策”,并将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列入2017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除发放岗位生活补助,该计划还包括创新编制管理、定向培养、特岗计划、轮岗交流、职称评定、素质提升、荣誉制度等多方面政策,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地位待遇和整体素质水平。(记者 武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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