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今天上午,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正式对外发布“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 截止目前,平台共在19个省份,采集新中国成立以来文物被盗、丢失文物信息数据2230余份,先期发布约200条,后期将继续搜集、整理被盗文物信息,并分期分批进行发布。 |
相关阅读:
- [ 11-10]莆田市14处入围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
- [ 11-09]明知是文物仍倒卖 两男子获刑
- [ 11-09]让文物建筑“活”起来是对它们最大的尊重
- [ 11-09]俄罗斯国家历史博物馆藏十月革命文物展在京举行
- [ 11-08]文物局:鼓励所有文物建筑采取不同形式对外开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