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食药监总局:6批次食品不合格 涉1号店天猫京东商家

2017-11-14 19:13: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糖和饮料等7类食品6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1号店、天猫、京东相关商家。

通报称,此次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1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乳制品92批次,酒类9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1批次,食糖54批次,饮料14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通报公布了不合格产品情况:

1号店兵团大地旗舰店(经营者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果业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新疆瑞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巴旦木,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5 g/k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号店悠享佳旗舰店(经营者为北京久诚嘉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北京华禧轩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北京久诚嘉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葵花籽仁,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3.6×102 CFU/g、2.4×102 CFU/g、54 CFU/g、6.2×102 CFU/g、<10 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猫千百滋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长沙市千百滋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浏阳市永安镇湘思坊食品厂生产的蒜香青豆,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2 mg/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3 mg/g)高出1.1倍。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号店果真了得旗舰店(经营者为郑州果真商贸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河南省老枣农枣业有限公司分装、郑州果真商贸有限公司出品的南瓜籽仁(分装),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2.7×102 CFU/g、1.2×104 CFU/g、4.9×103 CFU/g、7.9×103 CFU/g、5.4×102 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猫方五哥旗舰店(经营者为临安方老五食品厂)在天猫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临安方老五食品厂生产的东北松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为0.69 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50 g/100g)高出38%。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京东自营优选工坊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张家口市路丰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亚麻籽油,酸值(以KOH计)检出值为1.3mg/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mg/g)高出30%。初检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通报强调,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北京、河北、浙江、河南、湖南、新疆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进口商、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北京、河南、湖南、新疆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