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自行车在机动车夹缝生存 谁侵犯了你的路权?

2017-11-05 15:23:29  来源: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这种情况你在生活中每天可见,央视调查:谁侵犯了你的路权?

近日,儿童文学作家郑渊洁在他的个人微博上发文,说他自骑自行车出行以来,发现非机动车道大量被机动车侵占。在很多道路上,骑自行车几乎无路可走。此外,不少非机动车道被路边画线的收费机动车停车位侵占,导致自行车和机动车混行,自行车或骑上人行道,或和步行者混行,给交通参与者造成风险。

你挤他占 路权互侵

类似的情况,想必大多数人都不陌生。

比如,自行车道不够用,高峰时期,非机动车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

  比如,私家车违规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侵占了大半幅路面

  比如,人行道完全被机动车占用停车,严重影响人们的出行。

更严重的还有,占用应急车道。2015年十一假期,浙江甬台温高速发生一起车祸,一名驾驶员被卡在驾驶室内,前往救援的消防车遭遇大堵车,应急车道被堵死,当救援人员最终赶到现场时,驾驶员己经不幸死亡。

按照我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两侧的应急车道,主要供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使用,社会车辆仅在发生故障、事故等紧急情况下可以停靠。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罚款200元、记6分。

多措并举 对路权侵犯说不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各地管理部门也推出了各自的管理措施。

利用高科技严管机动车违停

天津交管部门利用高科技,对这类影响他人出行方便的违规行为进行严管。

以前天津交管部门通常会增派警力进行巡查,并对违规车辆开出罚单。现在,违法行为可能已经被移动摄录采集车全部记录下来了。

移动摄录设备在车顶上一共有7个摄像头,能够实时反映路面上的交通状况,从违规停放车辆边上经过之后,就会自动把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下来,依法对违规车主进行惩罚。

加强道路设施建设保障各行其道

从2016年11月开始,福州市一些新建、改建、扩建道路,都要按规定设置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宽度应大于2.5米;此外,相关部门还在福州市的96个路口设置右转渠化岛(路口右转与直行车道之间构成的一个三角区域,右转的机动车道可以提前右转),16个路口设置二次过街等候区,给非机动车和行人因等待红灯而囤积时,为其提供安全区域。

机动车占道频发如何治理?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余凌云:

我国迅速迈进汽车时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数量全世界排第一,公共设施建设稍显滞后,比如很多城市存在停车位不足的问题,因此会出现停在路边占用机动车道,影响人们出行的现象。

怎么停车?怎么管?方法很多,但是个综合治理的过程。比如说,要有疏导,明确落实新近的建筑物要有停车位,有条件的要建立体停车位,也可以把地下的空间开发出来,开辟成地下停车场。有的道路夜间行车很少,比如晚7点到早7点,可不可以划出来作为周边住户临时的停车位?

点评:用“绣花”思路解决路权痛点

应急车道上,专门车辆拥有路权,一般车辆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非机动车道上,非机动车和行人拥有路权,没有义务“上天入地”为汽车让路。车多路少,堵在路上的机动车,也有路权。路权要从拥有变为享有,从法规上的权利变为实实在在的现实,要做的工作有很多。

立法一定要细,越细致越有人性。越细致,越能给予人详细的指导。执法一定要严,立了规则,就要遵守。 该处罚时,就处罚。规则意识不是仅靠号召和倡导就能养成的,靠的是对每一个违法逾矩之人毫不例外地发现和惩处。只有如此,更多的人才会觉得守法是最划算的事情。

现今的中国进入到了汽车时代,城市管理者也要创新治理体系,学习外国先进的管理经验。同样是大城市,同样是车多路少,国外能做好的中国也能做好。

在互联网时代,管理者既要把惩罚权执行到位,也要把大数据运用到家。只有数据多跑路,群众才能少拥堵。只有在智慧城市上多下苦功夫,群众才能在路上少诉苦。 城市管理的每一个方面、每一块短板,群众路权的每一个痛点、每一道难关,都可以循着“绣花”的思路去改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