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5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发改委、住建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重点查处包括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
相关阅读:
- [ 10-25]发改委 住建部部署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 [ 10-24]前三季度北京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49.2%
- [ 10-20]中国楼市“降温”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持续回落
- [ 10-02]海南回应“停批100平米以下商品房”:并非一刀切
- [ 09-27]“隔离墙”引关注 商品房保障房如何共享服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