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混改方案获证监会发审委放行 北京晨报讯(记者 焦立坤) 昨日,中国联通发布公告,公司混改方案涉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该公司同时指出,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作为央企混改第一枪,中国联通的混改进程备受市场关注。其混改方案于今年8月20日公布,此前已获国家发改委、国资委以及联通股东大会同意。在上个月的股东大会上,中国联通董事长王晓初透露,混改方案正在走证监会的审批,这是最后一道程序,预计正常一个月左右完成审批。 |
相关阅读:
- [ 10-11]媒体称第三批重点领域国企混改试点不久将推出
- [ 09-29]国企混改已确定7大领域19家试点 第3批正在研究中
- [ 09-27]央企加速混改积极布局互联网 促进企业多元发展
- [ 09-26]联通:混改方案在走证监会审批 预计一个月完成
- [ 09-25]混改持续发力释放红利 改革提速激活央企新动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