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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676家医院对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

2017-10-09 14:21:28 王天淇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陈虹虹   我来说两句

本市676家医院对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跨省就医人均少垫1.7万元

为解决长期以来困扰群众的异地看病报销难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提出,要在9月底前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记者日前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本市已提前两个月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全市676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在7月底前完成与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的对接。

万余人次享受“直接结算”

在北京看病治疗所花的住院费可以在出院时直接结算,而不用再跑回老家报销,这让家住黑龙江省的赵女士觉得十分舒心。

62岁的赵女士有胸闷的老毛病,今年9月,她来到北京电力医院心血管内科住院治疗。住院8天,总共花了1.3万元,出院时自己却只掏了1816元,剩下的1.1万余元,都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直接报销了。

如果在以前,这1.1万余元就需要由赵女士自己先垫付,然后再回到黑龙江省当地的医保中心报销。现在,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的推行,为赵女士带来极大便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提出,要在9月底前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本市已提前两个月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全市676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在7月底前完成与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的对接。两个月来,本市已为超过1万人次异地就医人员办理直接结算,每位患者平均少垫付1.7万元。

据市人力社保局医保中心异地医疗结算科副科长贺伟介绍,本市目前接收的异地就医人员占全国异地就医人员的近一半,结算量也属全国最高。为避免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人社部与财政部共同研究建立了“先预付、后清算”的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各省归集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已达8.8亿元,其中北京异地就医预付金接近1.5亿元。

报销范围适用就医地标准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标准是什么?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颜清辉概括为15个字: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就医地目录,是指异地就医人员到北京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是指异地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就医地管理,指跨省异地就医时,就医地经办机构要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

“当有异地患者来京住院,出院时,本市医保系统会对其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进行自动核算。比如患者住院花了5万元,根据本市就医目录核算出医保内费用4万元、医保外费用1万元。工作人员将这个数据上传至直接结算系统,参保地接收后会根据当地的报销比例进行计算。假如这个比例是80%,那么患者只要拿1.8万元就能出院了,其余3.2万元由医保预付金支付。”贺伟举例说明。

贺伟告诉记者,本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所有有床位的医院,都是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676家定点医疗机构中,既包括102家三级医院,也包括社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数量和水平都是全国最高的。”

从覆盖人群上看,市人力社保局规定,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常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可参与办理直接结算,“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全覆盖。”

“直接结算”须先到参保地备案

根据规定,异地就医人员如果想要进行直接结算,必须先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只有纳入了国家直接结算备案人员信息库的参保人员,才能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直接结算。“办理好备案手续后,异地就医人员来京住院,办理入院手续时一定要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贺伟特别提示,直接结算必须持卡入院、持卡结算,“也有过异地来京就医患者在入院时没有出示社会保障卡,医院不知道,就把患者当成自费人员,出院时就无法转为跨省直接结算病人了。”

直接结算政策实施后,本市医保经办机构需要根据医保相关规定对每笔费用进行逐一审核。据市人社局统计,2015年本市接收异地住院就医110万人次,“如果全部采用直接结算,全市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审核工作量增了一倍。”贺伟说。

市人力社保局医保中心提醒,直接结算系统运行初期,患者办理过程中难免遇到不顺畅的情况,有些因参保地备案不完善所引发的问题需要回当地解决。如果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患者征得参保地同意后,也可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后,再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记者王天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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