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广东、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 “咔哇潮饮”饮料,并召回相关食品,查封扣押涉案食品及原辅料。 据悉,近日,广东佛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佛山维尔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 “咔哇潮饮”饮料。经检验鉴定,在“咔哇潮饮”饮料中检出列入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γ-羟丁酸(GHB)。 据了解,“咔哇潮饮”饮料主要在娱乐场所销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食品经营者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立即停止销售。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经营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娱乐场所和所在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严肃查处销售“咔哇潮饮”饮料的违法行为。公众发现有生产者、经营者违法生产、销售该饮料的,请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
相关阅读:
- [ 09-25]工商部门:警惕“咔哇潮饮”
- [ 09-07]网红饮料“咔哇潮饮”竟含“毒品”
- [ 09-29]又有3批次月饼抽检不合格 食药监局为您采购来支招
- [ 09-27]“糖精枣”谣言又被翻炒 国家食药监总局已辟谣
- [ 09-24]食药监总局督促督查整改 防止发生大的食安问题
- [ 09-21]大闸蟹靠激素养肥? 安徽省食药监局专业辟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