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进行超前教育”规定遭遇执行难业内人士称 培训机构超前教学冲击基本教育秩序 对话人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 程平源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 《法制日报》记者 赵 丽 《法制日报》实习生 韩朝阳 提前教授小学内容违背教育规律 记者:我们调查发现,每年七八月份,有不少孩子在幼儿园中班结束后选择提前“毕业”,进入各种培训机构,开始为期一年的“幼小衔接”培训。这种改头换面的“学前班”,让不少幼儿园的大班“空了”。 程平源:孩子的教育是一个慢生长的过程,要慢慢发芽才行。幼儿教育不是用来进行知识性的学习,现在的情况是不断拔苗助长,不断破坏孩子的成长规律。幼年的成长规律被破坏后,会对孩子的终生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熊丙奇:教育部规定,幼儿园必须去小学化。也就是说,幼儿园不能进行小学知识化的教育。如果幼儿园开设幼升小衔接班,这属于违规。如果家长送孩子去社会机构学习,这属于社会机构的超前教育,是需要立法规范的部分。 记者:一些家长反映,他们之所以选择让孩子参加“幼小衔接”培训或学前班,是因为一些小学快速完成教学内容,教授超前内容,有的学校甚至出现在一个星期内教授完成汉语拼音的现象。 程平源:这是快教育模式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家长急功近利,配合学校制度。一些家长也知道这样做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但家长为什么迎合这个制度?因为他们仍然是站在孩子升学的优势上考虑的,为了让孩子上好学校,因此配合学校做出的安排。家长和学校都来拔苗助长,双方互动促使快教育模式产生。 这些现象归结于以分数为单一评价标准的教育机制,这个机制不破除,家长和孩子就不可能解放。在教育产业化之前,不可能产生大量的教育辅导机构,虽然也是急功近利,但是属于真正的以分择校。现在的情况是以证书、奖项、才艺、户口择校,各种附加项越来越多,教育更加急功近利。 教育培训机构定位“本末倒置” 记者:我们注意到,对于培训机构的超前教育培训,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禁止。因此,对于培训机构进行超前学习培训的情况,教育部门很难监管。对于培训机构的超前学习培训,家长和社会只有无奈地吐槽以及随之更加强烈的焦虑情绪。培训机构再把这种焦虑情绪变为商机。据媒体报道,原来只存在于小学阶段的奥数培训,现在已经面向幼儿园小班学生开设。 熊丙奇:对于目前培训机构开展的超前教育培训,我国有必要立法进行明确的禁止。不然,整个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教学秩序会被培训机构的超前教学搞乱。“补习班”本来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但是,现在的“补习班”通过超前教育将学校教育变为“补习”。我国最早出现的培训机构,是针对跟不上学校学习的学生,因此基本的定义是“补习”;现今,“补习班”早已经超越“补习”的定义。培训机构可以给学生个性化的学习辅导,但不能助长早学、超前学,早学、超前学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记者:不过,有些培训机构的从业者甚至包括一些家长认为,培训机构可以提供差异化选择,超前学习也是差异化选择,不应该禁止这种差异化选择,而需要引导选择。如果家长没有这方面的需求,那提供超前学习培训的机构自然没有市场,也无法生存。 熊丙奇:反对者的理由当然可以理解。教育培训机构确实给学生提供了差异化选择。不过,当教育培训严重冲击国家基本教育秩序时,就必须对其提供的教育培训内容进行严格的规范。根据我国目前的考试评价机制和义务教育不均衡情况,社会的教育观要摆脱唯分数论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持续推进考试评价改革和学校办学改革,这是一方面,与此同时,也需要明确禁止教育培训机构明显冲击教育秩序的超前教育作法。 通过立法明确禁止超前教育 记者:培训热的问题需要通过改革评价机制和优化教育环境解决。但是,当超前教育培训变为一个影响全社会的教育问题时,就必须从维护基本教育秩序出发,考虑立法对教育培训的内容进行规范了。你能设想一个班级的所有学生都已经报名参加培训班的超前学习局面吗? 熊丙奇:我国目前已经对学校教育、幼儿园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行政要求,那就是不得进行超前教育。具体来说,幼儿园不得小学化,小学零起点教学。但是,这只是行政规定,且只对公办学校、幼儿园管用,对进行教育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不管用。这一行政规定,不但在公办的学校、幼儿园遭遇“执行难”,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培训热。 程平源:现在围绕小学生减负、就近入学等各种行政手段治标不治本,还只是一种短期的行为。一方面,最终的评价标准是分数;另一方面,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减负,但有些家长不愿意。学区房、择校、辅导班、学前教育超前等问题会越来越严重。还比如小学生出国问题,这其实是国内教育问题的国际化,它不是一些教育机构说的跨文化人才交流,其实根源还是国内教育矛盾的国际化。 记者:禁止幼儿园小学化,教育部和地方教育部门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执行时,幼儿园十分为难。因为幼儿园不提供小学化教育内容,有的家长会送孩子去培训机构学习小学内容,这给幼儿园带来很大的压力。就算这一政策在所有幼儿园得到严格落实,也没有减轻孩子的负担,不少孩子还是会被父母送去培训机构学习,这使培训机构的生意更加火爆,家庭的经济负担也更重。 熊丙奇:从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看,一般是通过立法明确,0到6岁阶段的所有幼儿园、早教机构都不得对孩子进行小学化知识教育。也就是说,幼儿家长在任何社会培训机构都不可能获得小学化教育内容,最多只是在家里由父母进行小学化知识教育。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家长的焦虑,也让学前教育去小学化变得可能。 至于幼升小择校热,那属于义务教育不均衡问题,幼儿园小学化与此有关。因此,治理幼儿园小学化、超前教育,要规范幼儿园办学,立法禁止超前教育,同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如果不去监管社会培训机构,禁止幼儿园小学化的规定等于一纸空文,孩子的负担依然无法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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