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并无合法依据 继比特币中国发布关停公告后,近日火币网等交易平台也宣布将于月底停止人民币交易业务。至此,国内三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均被叫停。 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 近年来,比特币价格迅速攀升,引诱大批群众入场。一大批“虚拟货币”跟风轮涨,2017年莱特币价格上涨476%,瑞波币价格上涨54倍,以太币价格上涨13倍。 与主权货币不同,“虚拟货币”的“信用”基础是数学算法,其价格取决于算法的可靠性及市场信心等因素,技术上还存在很多缺陷和漏洞,其价值根基非常脆弱。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认为,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日前发布公告称,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亚太未来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杜艳认为,各类比特币交易场所的设立既未经批准,也未有监管,为做大交易规模,不惜提供融资融币等杠杆交易,加剧了价格的震荡和泡沫化,公众在未受任何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参与此类交易,潜藏巨大的金融风险。 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比特币正日益成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潜藏社会风险。比如,近期多方渠道反映,比特币在所谓的“暗网”(Dark Web)世界作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网”指只能用特殊软件或特殊授权才能访问的网络,通过使用非常规的服务器地址、网络传输协议并层层加密的方式,使得网络通信双方的位置、身份等信息难以追踪。“暗网”中充斥着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比特币发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监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动便利等特征,已成为“地下经济”的首选工具。 杜艳认为,比特币及交易所等产业链的存在,构筑了一个法定货币之外进行资产转移、融资的违规金融市场,增加了监管部门对金融安全和稳定的管理难度,滋长了监管套利、金融犯罪。它给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和社会安全隐患,已经远高于其创新价值。 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中,发现大量以“虚拟货币”为道具和幌子,实为传销、非法集资等的非法金融活动,如“克拉币”“万福币”“马福罗币”等;近期又出现了虚拟货币发行(ICO)活动,用发行虚拟货币的方式进行融资。这些活动借用“虚拟货币”创新概念,实现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包装,使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界定和打击变得更为困难。 “不管以怎样的名义进行金融创新,应透过本质看其存在的价值,金融创新的前提是合规,对经济有益、对金融消费者有益,反之则应被限制和取缔。”杜艳认为,近期国家快速出手进行的各类清理整顿,市场应该清醒认识到,监管套利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应把资金投入到真正的金融创新上。 李爱君建议,投资者应坚持理性投资,不盲目跟风,也不能心存侥幸。投资有风险,尤其面对一个新型模式更应该审慎投资,以免成为违法分子掠夺财富的对象。 |
相关阅读:
- [ 09-18]地方监管密集行动 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大限已至
- [ 09-18]人民日报海外版:“虚拟货币”炒作是个真实的坑
- [ 09-18]地方监管密集行动 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大限已至
- [ 09-17]主要虚拟货币平台关闭交易 强监管下“炒币”者何去何从?
- [ 09-14]美元对其他主要货币汇率13日上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