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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支招青年人破解婚恋困惑:倡导健康理性婚恋观

2017-09-19 06:58:25 汤琪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9月19日电(汤琪) 父母在公园替子女相亲、“相亲价目表”被热议、婚介网站乱象频现、80后成离婚主力军……一段时间以来,各种有关中国年轻人婚恋话题的新闻持续成为舆论焦点。一边是颇具规模的剩男剩女现象,一边是离婚低龄化趋势明显,中国年轻人的感情生活,到底怎么了?

近日,共青团中央、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推动服务青年婚恋工作做出指导和规范。

年轻人圈子小、交友难怎么办?

——培育公益性婚恋服务项目 丰富交友择偶的机会

随着网络时代发展,人们的社交方式更加丰富和便捷,不过,“朋友圈”越来越大,但不少单身青年们仍苦恼圈子小、交友难,真爱难遇。

上述三部门发布的这份《意见》提出,恋爱成家是青年的人生大事和普遍需求。做好青年婚恋工作,不仅直接影响青年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那么,如何拓宽单身青年的交友圈呢?上述三部门发布的《意见》提出“培育公益性婚恋服务项目”。

《意见》指出,组织单身青年参加文体娱乐、兴趣培养、技能提升、社会服务等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拓展青年社会交往的广度和深度,丰富青年交友择偶的机会。

此外,《意见》要求,加大对重点青年群体的服务力度,针对大龄未婚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农村青年、青年官兵、部分行业青年等的婚恋难题和不同特点,尊重差异与个性,注重分类精准施策,提高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

“天价彩礼”现象怎么破除?

——倡导文明健康理性婚恋观 形成积极健康婚恋舆论导向

近年来,有关“天价彩礼”的报道层出不穷,此外,诸如车子、房子、户口等等,婚姻明码标价的乱象被舆论关注。有观点称,婚姻不仅仅是物质交换,更多的是情感认同、价值认同,物质虽然是很直接的、看得见的,但同时也非常脆弱。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意见》对弘扬文明婚恋风尚也给出指导,指出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念,形成积极健康的婚恋舆论导向。

《意见》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积极开展融入婚恋文明内涵的社区服务、法律援助、文化宣传等群众性活动,倡导家庭美德和文明节俭的婚庆文化,宣传婚姻政策及相关法规,丰富婚恋文明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载体。

婚介市场乱象如何破局?

——整顿婚介服务市场 严厉打击婚骗等行为

同样伴随互联网的兴起,传统的“相亲”“牵红线”早已转移到网上,专业的婚恋网站就此纷纷出现。

然而,近日就有媒体曝出网络婚恋市场的乱象,一些婚恋网站信息审核存在漏洞,关于年龄、学历、婚姻状况等注册信息都能作假,假身份、假学历也能轻易获得网站认证。

上述《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婚恋交友信息平台、婚介婚庆服务机构的行业标准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

《意见》称,协调推动工商、工信、公安、网监、机关职能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实名认证和实名注册在婚恋交友平台的严格执行,加强对个人用户信息保护的监督执法,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

《意见》还提出,整合民政部门、团组织、市场机构、社会组织的阵地和平台资源,打造一批便于青年参与、服务实效显著、有较高诚信度的婚恋公益服务平台。

青年情侣感情不和如何调节?

——提高社会融入、情绪管理、情感经营能力

青年人的婚恋问题当然不仅限于交友难,在一些人为“脱单”困惑时,还有一些人在苦恼如何把自己的婚姻经营好。

据民政部的统计,从2003年开始,中国离婚数量已经连续14年增长。另据北京一中院近日发布的《涉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白皮书》显示,70后、80后正在成为离婚主要人群,而且离婚人群正在呈现低龄化趋势。

事实上,任何婚姻的经营,都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而夫妻间的情感沟通质量就是和睦婚姻关系的基础。

上述《意见》提出,加强对青年恋爱交友过程、婚姻家庭生活的心理和行为指导,在帮助青年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加强青年价值引导、促进青年健康发展。

《意见》称,依托民政、卫生计生、司法等专业力量,加强对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和婚恋咨询、婚姻调解等社工队伍的培训,各级团组织要结合青年特点开展服务和引导工作,帮助青年解除思想压力和心理困惑,提高青年社会融入、情绪管理、情感经营能力,引导青年端正择偶观念和家庭观念。

婚姻、生育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针对育龄劳动歧视等问题为青年提供帮助

近年来,一些“隐孕入职”事件引起了舆论关注,有报道称,其背后实际是对育龄劳动歧视的一种反映。

而根据今年3月发布的一份《2017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女性群体对于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感知更为强烈,超八成女性认为在就业中存在歧视。

针对青年婚姻和生育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上述《意见》也明确,维护女性青年生育权益,落实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物质和假期等方面的各项权利。

《意见》称,对育龄劳动歧视、家庭暴力、财产纠纷等侵犯青年婚姻和生育合法权益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动员律师等专业力量,为青年提供必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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