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陕西绥德孕妇坠楼事件涉事医院两人被停职

2017-09-11 20:52:37 刘彤、高音子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西安9月11日电(记者 刘彤 高音子)记者11日从陕西省榆林市委宣传部了解到,根据绥德“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的调查,榆林市卫计局于10日晚决定:对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并责成医院即刻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8月31日,绥德孕妇马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待产期间坠楼身亡。事件发生后,榆林市委、市政府和陕西省卫计委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初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于9月7日晚对外公布了孕妇坠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

随即,榆林市卫计、公安部门又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对坠楼事件展开深入调查。调查组认为,医院产房结构及其防护符合公共场所安全和消防要求,医院对孕妇的检查结果符合自然分娩规律指征,并履行了常规告知、家属签字同意选择自然分娩的相关手续,医院急诊科在孕妇坠楼后的抢救措施符合诊疗规范。

经过认真分析,调查组认为这次孕妇坠楼事件,主观上反映出医院对孕妇的人文关怀和周到服务不够,客观上也反映出了医院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主要有:一是未能落实紧急情况下人员调配制度,医护人员的配备不能满足紧急情况下工作需要;二是监护存在漏洞,医护人员对孕妇观察不够细致,病程记录不够完整,对孕妇的整体评估不够全面,与患者沟通交流不够;三是医疗安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如门禁制度、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和孕妇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

为了强化医院管理,10日晚,榆林市卫计局决定对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责成医院即刻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同时,榆林市将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妥善处理坠楼事件的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对坠亡事件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