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五个月药价平均降幅超8% 一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加11.5% 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至今5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改革实施以来,三级医院、二级医院门急诊量分别减少12.5%和5%。药品价格平均下降幅度超过了8%,医改效果显现。 今年4月8日,本市正式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据市卫计委主任雷海潮表示,医改新政实施以来,出现了“五升五降”的新局面:医疗机构的基层诊疗量、技术劳动收入、可分配收入、医保保障和医疗救助力度出现了“五上升”;药费、药占比、二三级医院诊疗量、大型设备检查费、医保患者负担则呈现了“五下降”趋势。 根据市卫计委监测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改革实施以来,三级医院、二级医院门急诊量分别减少12.5%和5%,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1.5%,城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量增加20%左右。门急诊中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号就诊人次分别减少9.9%和22.8%。 据介绍,自从改革实施以来,控费成效显现,费用稳中有降。医药费用仅增长2.2%,剔除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物价指数2%的涨幅后,接近零增长。药品阳光采购金额累计206.4亿元,共节省药品费用16.4亿元,药品价格平均下降超过8%。仅药品阳光采购一项,预计今年可节省药品费用30亿元以上,高于预期。 除此之外,二、三级医院药占比由去年同期的42%下降到34%,且仍在下降。门急诊次均药费与去年同期相比,三级、二级医院分别减少了7.4%和9.8%,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5.4%。住院例均药费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减少了17.7%、15.9%和17.2%。(记者徐晶晶) |
相关阅读:
- [ 09-05]三明召开全市医改工作座谈会
- [ 09-01]福建省医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举行
- [ 08-31]一年2.4亿诊疗人次背后的改变——北京医改新政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 [ 08-30]福建持续不断纵深推进 确保医改工作落实落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