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护理假”勿成纸上假期 本报记者 余嘉熙 通讯员 苗卉 今年8月,提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中拟增加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 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假期时间从10天到20天不等,河南已经出台一年有余,但是实施效果并不容乐观,鲜见申请者。 旨在破解独生子女家庭护理难 去年5月2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作为人口大省,河南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不仅老年人口总量大,且老龄化发展速度快。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接近1500万,占常住人口比例的15.74%,失能和部分失能老龄人口约300万,占老龄人口的20%。早期的第一代独生子女家长在老年人口中已形成很大的占比,造成了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即两个孩子负担四个老人的养老,已经成为现实。 在这样的情况下,出台“独生子女照料假”显示了制度的善意:既是对执行过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补偿,同时在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的当下,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护理假是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重要补充。”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王自立解释说,独生子女家庭人手缺少,在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患病住院期间,其家庭面临更大的困难,且自身难以克服,迫切需要政府、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护理假”的设立旨在帮助计生家庭解决护理困难这一特殊难题。 想请假,请出示各种证明 最初听到可以休“独生子女护理假”时,身为独生女的80后职工周亚丽还是很高兴的,因为平时工作忙,父母不在身边,没有时间去探望。“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话,就有4个老人。老人其实也理解,很多时候不愿意给我们添麻烦,反而是帮助我们更多一些。” 但是,老人一旦生病,子女可能就会无暇顾及。张向前是河南省信阳市的企业退休职工,只有一个儿子,去年生了一场大病,在医院住了一个月,让他感觉到子女陪伴的重要性。但为了不影响儿子在郑州的工作,他只让儿子在医院守了一周。“好在我刚过60岁,老伴一个人在医院照顾虽然吃力,但还过得去。如果再过几年,我们腿脚都不好了怎么办?” 然而,《工人日报》记者梳理多地的调查反馈发现,这个好政策落实起来并不容易。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在外打拼的年轻人往往身处“有假难请”的无奈境地。 在福建一家运动品牌工作的王飞亚说,自己都是“基本工资+计件”,平时加班工作有时候还会做不完,要是请个小长假回去照料老人,不仅少挣钱,老板也会“不满意。”不少独生子女职工反映,试图请“护理假”往往遭遇“冷拒绝”。有些用人单位表面上“松了口”,却还是“有心刁难”,需要请假职工证明独生子女身份、父母年龄60岁以上、医院开具的住院清单等,对于异地打工者,凑齐这些证明非常困难,职工不得不自己放弃请假。 好政策应有配套举措 “现在用人成本本来就很高,我们企业也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郑州一家民营企业的人事部主任面对独生子女职工的请假请求,也有难言苦水,如果找临时工替代,用人成本又会增加。如果配套措施和监督机制没有跟上,“独生子女护理假”很可能会变成纸上假期。 为了使政策更具操作性,福建省已经出台了配套措施:有关机构或组织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的,由人社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给付。 但是,也有人认为,如果完全把成本推给企业来买单,企业也难以承受,因为很多企业里,“80后”和“90后”的独生子女职工已经是主力群体。事实上,在现实中,对于企业不准请假,职工往往也选择隐忍,监管部门处理相应问题也有投鼠忌器的尴尬——担心处罚了企业,会给劳动者惹来麻烦,被辞退或者降薪。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王维维认为,为了促使“护理假”有效执行,这就要求不仅照顾到独生子女家庭的需求,还得考虑企业的用人成本。企业不愿意批准员工休假,最大因素还是利益问题。”王维维说,倘若没有配套的鼓励政策或制度安排,多数企业可能并不愿意去主动执行。比如,政府可以从税收等方面给予用人单位优惠,降低用人成本,为企业减负。这样,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的阻力或许将大大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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