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微信回应“发送原图泄露隐私”传闻 《微信发照片,千万别传“原图”》一文近日刷爆朋友圈。该文称,微信发送照片时选择“原图”传送会暴露个人的位置等隐私信息,经过修图软件处理后仍有显示,令众网友“细思恐极”。微信昨天回应,该功能与微信无关,并提醒用户可在智能手机“设置”中,关闭定位服务等隐私相关功能。 该文作者举了一个例子:约了同事聚餐,只是给同事发了一张火锅店的原图,同事就准确找到了位置。同事告诉他,这不是高智商,而是得感谢智能手机的定位系统。在听了同事的话之后,作者试着将自己发过的图片定位,一天的活动轨迹清晰地呈现了出来。而在作者朋友的手机中,这样的“照片地图”更加壮观。 对此微信昨天发表说明称,如今,任何智能手机拍摄的照片,都含有Exif参数,可以调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数据,在照片中记录下位置、时间等信息。当用户把原始图片发送给其他人时,所附带的信息也一并发出去了。无论用微信、短信、邮件,抑或是其他传输工具,都是如此。严格来说,所谓的地理位置信息泄露,与微信无关。而部分公众号将其归因于微信,严重误导,给广大用户造成了恐慌。此外,用户在朋友圈发送的图片都经过了系统自动压缩,不是原始图片,已不带位置信息。部分账号声称“通过朋友圈图片完整展示了一天踪迹”,纯属子虚乌有。 微信希望公众账号能够审慎甄别信息,避免夸大事实,给公众和企业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同时微信也提醒广大用户,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可在智能手机“设置”中,关闭定位服务等隐私相关功能。 |
相关阅读:
- [ 08-31]市医保局详解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网友赞微信缴费
- [ 08-31]"微信治渔"——云霄陈岱管理船舶有新招
- [ 08-28]漳州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投诉举报散乱污企业
- [ 08-23]无现金背后的移动支付大战 支付宝微信“攻城略地”
- [ 08-22]你会情不自禁刷微信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