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享经济野蛮生长是否立法监管尚存争议 共享产品的管与放,如何拿捏尺度 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恶性竞争、资源浪费、产业扭曲等问题,甚至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和引发社会不道德行为,正在背离共享经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实属“伪共享”“假共享”,政府应介入监管。 几天前,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文亚雄收到了一条“租借提醒”的信息,提示他租借的充电宝费用已达上限,将扣除所充值的100元押金。 “现在出门,不管是打车还是购物,已经习惯了手机支付。通过手机上的定位功能,就可以找到附近的充电宝,扫描二维码即可使用。但要记得还回去,否则扣的押金都能买个充电宝了。”尽管有了因粗心而被扣押金的经历,但文亚雄坦言,仍然愿意为共享充电宝的便利性埋单。 继共享单车之后,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KTV等产品纷至沓来,舆论对于共享产品质疑的声音也随之而来。 “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共享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些资本与科技相结合的产品在改变民众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哄而上的无序发展、资源浪费、影响公共秩序甚至触及法律红线等问题,值得警惕。”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文雁兵说。 如何在保持活力的同时又不背离发展初衷,已成为共享经济发展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共享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共享经济野蛮生长的乱象进行规制时,也要保护好共享经济灵活的发展方式。”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高艳东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 政府应介入监管“伪共享” 共享马扎的喧闹声刚刚散去,共享遛娃小车又吸引了人们的眼球。 近日,一款共享遛娃小车出现在了上海街头,但随后就被一些街道清理收走,原因是违反了上海市交通委下发的新规以及占用了人行道影响通行。 “共享遛娃小车确实考虑到了家长带小孩儿时的感受,我有时候在路上抱着孩子走,也会感觉累。但我觉得,还是用自己家的小车更放心,毕竟安全、卫生等方面都比较放心。”家住上海的杨洁说。 层出不穷的共享产品,一次又一次刷新了人们的认知。 8月初,广东一家企业提出了共享空调的概念,并在8月8日首发共享空调公测版。该共享空调采用“押金按时收费”的模式,每台空调押金3000元,按照每小时1元的价格收费,电费用户自理。 8月中旬,大量“共享宝马”汽车出现在沈阳街头,“共享宝马”没有车钥匙,通过下载APP扫描车门上的二维码,注册账号、提交合法的驾驶证并缴纳999元押金后,即可使用。 8月13日,“共享马扎”现身北京街头,推广该马扎的公司在公号上发布了“共享马扎产品使用说明书”。文中称,调查显示北京人均公共座位只有0.05座,源于共享的坚持,推出了“共享马扎”的服务。 …… 在一些专家看来,很多冠以共享之名的产品,并非共享经济。 文雁兵指出,很多人将分享经济误以为是共享经济,实则两者有着很大的差别。 “共享经济中,产品的拥有者和使用者是一个人,通俗来说,就是拥有产权和分享部分使用权,把个人拥有的闲置或使用频率不高的资产,用共享的方式去提高使用率,如Airbnb;分享经济中,产品的拥有者和使用者不是一个人,通俗来说,就是拥有产权和让渡全部使用权,需要投入新的资源去运营和使用,互联网只是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如充电宝的共享行为。”文雁兵说。 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教授王治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现行的许多“共享”,其本质是一种金融活动。 “每个租赁使用者需要预先支付一笔押金,而租赁公司是以运营这些资金作为利润的主要来源。对于消费者来说,押金只是自己财富中很小的一部分,而租赁公司则可以集腋成裘、积沙成塔。”王治平说。 与专家的判断一致,网友也是纷纷质疑。 例如,在谈到“共享马扎”的时候,网友开启了“这个不扫描二维码也能坐啊”“没扫描二维码坐上去会夹屁股吗”等吐槽模式。 文雁兵指出,共享经济原本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劳动力、各类工具和社会资源,通过提高使用效率、促进公平享有而获得经济红利和增加社会整体福利。但是,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恶性竞争、资源浪费、产业扭曲等问题,甚至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和引发社会不道德行为,正在背离共享经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实属“伪共享”“假共享”,政府应介入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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