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社团”为何会死灰复燃 近日,一个自称“中国科技创新与战略发展研究中心军民融合工作委员会”的组织被媒体关注。在该组织“官网”公布的组织架构中,多名退休省部级官员、两院院士被其列入“顾问团”。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民政部未批准任何带有“军民融合”字样的社会组织,凡是冠有“军民融合”字样且自称在民政部登记的组织均属于虚假宣传。媒体调查也发现,所谓“顾问团”成员对此事并不知情,这个社团的山寨性质可以坐实。 在去年以来民政部公布多批共计上千家“山寨社团”名单的“高压”背景下,该组织能够“狐假虎威”屹立不倒,显然对目前的治理工作发出了警示。 纵观目前被披露的“山寨社团”,大多以行业组织的名号行非法敛财之实,不仅未在民政管理部门进行合法登记,不少还存在着与行政部门的不规范挂靠,由领导干部充当顾问,扮演着“红顶中介”的角色,既扰乱了正常的社团发展秩序,也给利益输送和藏污纳垢留下了空间,对之进行清理势在必行。但从现实看,切不可低估相关治理的难度和“山寨社团”的侥幸心理,清理工作必须持续而深化。 目前,对于未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的“山寨社团”,有关部门多是以公布名单的方式向社会进行告知。这当然是必要的,但要从根本上铲除“山寨社团”的土壤,这还不够。公布名单着眼的仍是存量清理,甚至一些被曝光的“山寨社团”连“官网”都还在,只是暂时停止了更新。一方面,它们仍可能继续打着其他名头开展地下“业务”;另一方面,等治理风头一过,便可能死灰复燃。这要求清理工作必须超越一般的信息公开,上升到更为切实的治理。比如,对确认为非法的“山寨社团”,除了勒令其停止活动,对涉嫌违法的相关人员也该追究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事实上,一些“山寨社团”涉及非法评选甚至敲诈,民政部门应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共治,该追责的追责,该注销的注销。 同时,要延伸对利益链的清理。不少“山寨社团”动辄以国字号自居,往往与一些挂靠部门或“领导顾问”的庇护有关。对此,应继续加大对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的查处,并全面加快社团组织的去行政化,对违规挂靠和兼职进行追责,彻底斩断“山寨社团”与权力部门的利益纽带。 当然,对“山寨社团”长期以来旺盛的“社会需求”,同样需要引导。“山寨社团”一般靠行业评选、给企业或个人“镀金”等方式敛财,反映出行业评价体系存在紊乱或被滥用的情形,这既需要正规社团组织扮演好应有角色,也需要从根本上减少企业对评选的依赖。 另外,清理“山寨社团”有赖加强制度供给。目前的“山寨社团”中,有不少属于在国外登记的离岸社团,身份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而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这方面仍不够完善或缺乏精确性,影响到对其进行更有效和更深入的干预。 公布“山寨社团”名单,只是迈出了规范社团管理的第一步。只有在常态化管理与制度化防治上发力,才能有力清除存量,也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山寨社团”的社会土壤。(作者:朱昌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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