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年多来情况汇报,要求巩固扩大改革成果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审议通过《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草案)》,使公共资金资源更多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会议指出,实施营改增,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近年来我国实施的减税规模最大的改革措施,也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触动多方面利益调整,通过周密设计和积极稳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已累计减税1.61万亿元,特别是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截至今年6月直接减税8500多亿元,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对推动构建统一简洁税制和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拉长产业链条扩大税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新动能成长和产业升级,带动增加就业,起到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为当前发展和促进经济“双中高”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要针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推动改革深化。一要落实好营改增措施,帮助纳税人用好用足政策。简化办税流程,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完善纳税服务。严肃查处违法征收“过头税”。二要完善制造、金融、建筑等行业增值税政策,健全抵扣链条,妥善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和简易计税等政策安排,扩大一般计税方法适用范围。深化增值税改革,优化税率结构,合理设置税率水平。三要根据营业税实际不再征收的情况,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把营改增试点成果用法律规范确定下来。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政风作风转变和廉洁政府建设,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把严格控制机关团体楼堂馆所建设举措制度化,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草案)》。草案对机关、人民团体、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的其他团体和事业单位等新建、扩建、改建、购置办公用房等作出严格限制,规定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具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名义建设办公用房,对财政给予经费补助的团体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建设、维修楼堂馆所也要按照确有必要、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管理办法。草案严格机关团体办公用房项目审批和建设资金管理,强调办公用房建设资金由预算安排,不得挪用资金、摊派、向银行借款等,并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明确了整改、问责等措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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