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驱蚊产品五花八门存管理盲区 伪劣产品借道网销伤人

2017-08-04 09:06:17 申少铁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炎炎夏日,蚊虫扰人,许多家庭都购买驱蚊产品。这些产品对人体有没有副作用?选购、使用时我们该注意什么?

有一定毒性,合理使用基本无害

“蚊香盘、蚊香片我都不敢用了,正考虑去买个捕蚊灯。”四川成都市锦江区的吴博说,他家所在的小区树木茂盛,蚊子很多。“要是从纱窗钻进屋里一两只,全家老小整晚都睡不好。点上蚊香倒是不挨咬了,可早上醒来头晕,难道是中毒了?”

“蚊香确实是靠释放有毒物质来驱蚊的。不过只要合理使用,基本无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主任医师叶俏指出,蚊香含有少量的杀虫农药,包括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和菊酯类。正规的蚊香产品,都会在包装上注明“低毒”或“微毒”。“其中,菊酯类杀虫剂是国家允许使用的低毒高效杀虫剂,也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及其媒介的农药,对人体基本没有危害。”叶俏说,她所在的科室还未收治过菊酯类蚊香中毒患者。

专家介绍,传统蚊香含有细颗粒物、多环芳香烃、羰基化合物(甲醛和乙醛)和苯等物质,如果在密闭房间过量使用,可能引起头晕、头痛、恶心、视物模糊、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所以点蚊香时房间要保持通风状态。此外,特殊人群比如哮喘病患者要小心蚊香气味诱发过敏反应。

警惕伪劣产品借道网销伤人

记者走访北京一些超市发现,在售的驱蚊产品除了蚊香、喷雾、捕蚊灯、电蚊拍等“老几样”,还有驱蚊手环、驱蚊贴片、驱蚊扣等便携式产品,价格数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登录淘宝、京东等网络购物平台,驱蚊产品更是五花八门,数以万计。日本、法国、泰国的“海淘”货也不少。

“越挑越不放心。”消费者许寒对记者说,她曾在网上看到“驱蚊喷雾撂倒一家四口”的消息,因此挑选驱蚊商品时格外注意质量安全问题。“我发现,有的产品出具了农药生产登记号,有的只有‘卫准字’登记,更多商品没有出示任何生产许可证信息。进口产品只简单列出成分、含量,让人心里没底。特别是婴幼儿用的防蚊手环,孩子爱摆弄甚至啃咬,用纯天然的植物精油制作还好说,要是添加了化学物质例如避蚊胺(DEET),那就会危害孩子健康。”许寒说,网上和路边小店销售的驱蚊手环价格只有几块钱,很难让人相信生产者用了合格的硅胶材质和天然精油。

出于安全考虑,一些消费者选择使用捕蚊灯。记者在某网购平台上搜索,不少商家的捕蚊灯月销量达到数万件,价格从二三十元到三四百元不等。不过有买家留言吐槽:“开了三天三夜,一只蚊子没逮到。”

不能与食品摆在同一个货架

除了生产许可混乱、质量良莠不齐,销售环节的不规范问题也突出。记者发现,北京的一些超市把蚊香、面包、饼干等食品摆放在同一个货架上。

“早在2004年,蚊香和杀虫剂就被列入农药管理范围。我国农药按毒性分为五级:剧毒、高毒、中毒、低毒和微毒。国家规定蚊香产品的毒性级别是低毒级或微毒级,属于大农药范畴。”叶俏说,驱蚊产品在投入使用之前,除需要取得一般日用品所必备的生产许可证外,还要有农业部门发放的农药登记号及农药生产许可证。

“蚊香与食品摆在同一个货架上也明显不符合规定。”叶俏指出,蚊香虽然是小产品,但事关百姓健康,属于特殊商品,目前这一产品的生产、销售比较混乱,管理上有盲区,相关部门应有所作为,抓紧整治。

■链接

驱蚊,选对产品更给力

●传统蚊香利用高温燃烧将杀虫剂缓释到空气中,驱蚊效力稳定,适合空间较大、密闭性差的农村使用。

●固体电蚊香将菊酯类杀虫剂吸附到固体纸片中,再利用热气蒸发出来,没有辅助物,污染小,适合卧室内使用。

●液体电蚊香利用虹吸原理,持续加热释放菊酯杀虫剂,具有定时功能,适合睡觉时使用。

●驱蚊手环采用硅胶结合柠檬、香茅、薰衣草、丁香等植物精油调和而成,驱蚊效果有限,在佩戴时还要注意是否皮肤过敏。

●植物中,荆芥、薄荷、万寿菊、天竺葵具有防蚊功效,可在房前屋后或室内栽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