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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骑行有法规了!载人、乱停等会失信被惩戒

2017-08-04 07:20:32 吴涛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北京8月4日电(吴涛) 3日,交通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对共享单车企业和用户做出诸多规范,多方面保证用户骑行安全,押金、账户资金安全。还引入信用手段,用户若一些行为或被计入信用记录,快来看看,哪些行为是“减分”项。

引入信用手段

——载人、加装儿童座椅等事儿莫再做了

3日,《指导意见》发布,中新网梳理相关资料发现,其中一个亮点是引入信用手段,提出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那都有哪些行为可能影响到你的信用记录呢?首先,《指导意见》提出,使用共享单车的用户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共享单车企业也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另外,信用手段还将用在共享单车停放管理上面,《指导意见》提出,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奖惩、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引导用户规范停放。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在政策解读中透露,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协议,引入信用手段推进该领域的信用建设。

中新网记者发现,目前不少共享单车企业对用户都实行了信用分管理,但不同的企业对信用分的减分标准并不一致,不过违停(小区、地库、非路边白线/单车停放点)、交通违法行为、加装私锁等行为都在减分项中。

押金、账户资金怎么管?

——专款专用、防止形成资金池

“押金难退”、“押金用途不明”一直是共享单车用户关注的焦点。此次《指导意见》提出,企业应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接受多部门监管;还鼓励企业免押金,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对此解读,用户资金安全是“守住安全底线”中的底线之一,鼓励采取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有助于从源头解决用户资金安全问题;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退即还”等模式,尽可能减少押金资金规模,防止形成资金池。

在账号资金安全监管上,《指导意见》还提出,共享单车企业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必须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支付机构来提供;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共享单车企业ofo小黄车方面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他们对用户押金采取严格的“托管”而非“监管”模式,最大限度确保用户押金安全,后续将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推动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地。

乱停乱放怎么治?

——可制定负面清单禁停

自共享单车诞生以来,乱停乱放问题就如影随形。此次《指导意见》提出,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或者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位,为自行车停放提供便利。

《指导意见》还提出,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

中新网记者此前在走访中发现,不少地区或街道已实施禁行政策,如北京南锣鼓巷主街、中关村创业大街等都禁止共享单车驶入。据媒体报道,武汉也有高校禁止共享单车驶入。

企业方面,除了上述提到运用信用手段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外,《指导意见》还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并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

官方要求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过量投放使交通“超负荷”?

——部分地区确实出现车辆过剩现象

说起共享单车的投放问题,对于网友关注的“共享单车投放过量造成交通‘超负荷’”一说,徐亚华也作了回应,称的确有的城市在部分区域出现了一些车辆过剩现象,其中原因不尽相同。

“有些区域‘超负荷’现象可能是运营企业的组织管理、车辆调度等线下服务能力不足造成的局部区域、局部时间短期过剩,也有些则是企业投入量过大造成的,需要区别对待。” 徐亚华说。

徐亚华称,针对投放问题,《指导意见》规定,各城市可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等,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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