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上出现多起违规减持案例,相应的监管措施主要包括上缴收益、书面警示、批评教育、要求承诺六个月内不再减持,重罚严惩并不多见。分析人士认为,违法违规成本低是违规减持的重要原因,有必要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丰富处罚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严惩相关责任主体。 首先,应加大对违规减持的处罚力度,丰富处罚手段。现行减持规定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的处罚安排主要是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监管和纪律处分措施,情节严重的限制交易,禁止相关证券账户6个月内或12个月内减持股份。到目前为止,对违规减持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金额为600万元。与违规减持者动辄上亿元的套现资金相比,违规成本太低。 《证券法》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析人士认为,对违规减持行为作出的“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经济处罚可加大力度,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从而有效震慑相关违规减持主体。 此外,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在交易结算系统中设置技术控制措施,实现前端控制。对于不能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前端控制的,可加大后端监控管理。 其次,应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目前我国股份减持制度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等,主要从锁定期安排和后续减持比例限制、信息披露要求对股份减持行为作出规定,引导上市公司股东规范、理性、有序减持。 专家建议,可以考虑在《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时延长董监高和大股东持股锁定期,将《公司法》第141条规定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延长至三年。通过适度延长具有信息优势、资金优势的持股主体的限售期,大幅提高减持行为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 分析人士认为,只有通过“疏堵结合”,依法依规对大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在尊重和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合规转让股份基本权利的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于减持过程中涉嫌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从严惩处,才能真正确保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制度规范,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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