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州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应对人口老龄化

2017-08-01 19:43:31 程景伟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广州8月1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州市自8月1日起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启动阶段,广州将按参保人员年龄段分步实施该制度,优先保障85岁以上失能参保人员的长期护理评估及待遇,再依次保障80至84岁、80岁以下失能参保人员。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数据显示,广州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16年末,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54.6万人,占户籍人口总量的17.8%,老年人口数量和高龄人口比例持续增加。

广州是中国首批15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之一,将用2年左右的时间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广州实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设有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两种待遇类别,探索构建“以机构专业护理为基础,以社区就近照护为依托,以居家照料为方向”的全方位服务体系。上述两种待遇类别中,又分设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两种服务项目。具体待遇标准方面,机构护理个人自付25%,基金支付75%;居家护理个人自付10%,基金支付90%。医疗护理的支付标准按医疗护理服务项目价格确定,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币。

目前,广州已确定29家长期护理定点机构,下一步将启动新一批定点机构的准入工作,扩大定点机构覆盖范围。

据介绍,试点阶段,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群为该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今后再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其他人员,直至实现全覆盖。(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