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大教工合唱团出国演出沦为伴唱 海外文化交流幌子怎样识破?

2017-07-29 15:43:31 王逸群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悉尼歌剧院的舞台上高歌一曲,这恐怕是不少音乐爱好者的梦想。然而,北京大学教工合唱团的老师们却因为这一梦想,遭遇了一次尴尬的“演出”经历。

今年年初,他们参加了一场所谓由文联组织的“公务交流”出访活动。原以为可以在悉尼歌剧院一展歌喉的他们,却在演出当天从表演者成为了伴唱,而且连话筒都没有。心中期盼的文艺演出化为了泡影,说好的国外登台演出为何无法实现?

北大教工合唱团的18名老师们回忆起今年2月份的出国遭遇都非常气愤。

北大教工合唱团任老师:你这样弄得我们真的被人家寒碜,让人家感觉这帮人就是来照相的,底下观众都觉得我们这些人特可笑,感觉演出和我们没啥关系,我们都觉得很丢人,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参与此次活动的北大教工王德利老师说,他们原本准备了三首曲目,包括《我的珠穆朗玛》等,但是在演出当天中午才被要求改唱《我的祖国》的副歌,并且是给一名安徽籍歌手进行所谓“伴唱”。

王德利:台上其实已经有其他合唱团的团员在唱副歌,我们就是在台底下面向舞台背对观众唱的。

北大教工合唱团任老师:站在观众席第一排唱什么?我们就看着人家脚丫子,使劲仰着头往上看,也没有话筒!

据北大教工回忆,他们在歌剧院并不像“演出者”,因为拿的是观众票,既没有演员通道也没有在后台候场。此外还有诸多细节加深了老师们的怀疑。

王德利:我们出访的时候不是拿的团队签证,而是个人签证。就是说从他们宣传到组织活动再到最终落实结果,其实完全都不一样。

北大教工合唱团老师介绍,当初决定远赴澳洲参加活动,最主要是受到项目宣传传递出的官方色彩影响。据介绍,去年10月份,该合唱团的领队引荐了一位自称是文联领导的魏庆辉女士给北大合唱团的老师介绍此次出访交流活动,而魏庆辉在这段20分钟的录音中对文联领导这一身份并未否认。

领队:我们请文联的魏老师,魏主任哈,应该是文联的领导给我们介绍。

魏庆辉:我们今年到澳大利亚去,是一次我们国家的文化的外宣。

北大教工提供的他们和承办方签署的协议显示,澳大利亚之行共13天,魏庆辉把这称作“公务团组”。该录音显示,除了“公务的交流访问”以外,其余日子他们设计了一些“便于访问、便于参观、便于了解当地文化”的旅行。

王德利告诉记者, 当时赴澳“出访”活动共有18名北大教工、3名合唱爱好者以及5名教工家属。去年11月份,他们每个人交了两万多元的“赴澳大利亚交流款”。他们就是冲着文联的牌子去的,有了这个官方背景他们才放心。但结果让他们没有想到,所签协议收据上的收款单位也并非文联,而是“北京友谊联盟文化交流中心”。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北京友谊联盟文化交流中心是成立于2008年的个人独资企业。中青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其注册地是一间地下室,门上贴着某机电设备公司的牌子。宾馆工作人员称,地下室租金每天50元,部分公司曾在此注册。

记者联系了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宣传部负责人介绍中国文联里没有叫魏庆辉的人,并且文联不会将活动外包给第三方,让第三方用文联的旗号做一些事情。要办活动都是自己出去组织。王德利事后向北京市文联求证,也被告知魏庆辉并非文联工作人员。

在受访北大教工看来,仅在台下伴唱,根本不能算是演出,因此回国后他们找魏庆辉讨说法。

王德利:大伙对他身份提出疑问,她说自己是“文联系统的”吧。老师们问,你有没有工作证给我们看下,她说没带。

北大教工提供的双方沟通的录音显示,魏庆辉将此次纠纷归咎于工作失误,并承诺返换部分费用。然而等到一周以后,魏庆辉便失去了联系。

目前,该合唱团部分老师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了北京友谊公司,要求该公司退还个人的全部交流活动费用,并书面道歉。案件目前尚未开庭。

交了钱,出了国,到了剧院却未能上台,这显然不是一句工作失误能够解释的。近年来,各种打着文化交流、访问游学的名义的旅行团层出不穷,往往还价格不菲。面对这一类出国游,我们要怎么防范?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分析认为,该商业机构的行为实际上是打着文联的幌子,披着“境外演出”或者“文化交流”的外壳凑成的一个普通的旅游团。

刘德谦:这个也算是文化交流,因为毕竟你已经参加了文化活动,但如果答应了上台演出但是没有落实,那就是欺骗。如果是许诺保证交流项目成功却最终没有落实,就应该进行赔偿。

公开报道显示,类似披着“文化交流”“赴美购房”等不同名号,其本质上却只是旅游团的新闻近年来并不少见。《人民日报》近日就揭露了一批名为“出国游学团”,实为旅游团的“游大于学”的组织。

刘德谦表示,“文化交流”的概念很大,群众很难界定其与一般旅游之间区别。外加部分商家在相关协议中的日程安排相对随意、项目描述含糊不清、具体方案规定不细,也容易给看似美好的出境文化交流埋下隐患,并且给事后维权带来困难。

正值暑假,不少家长会为孩子报名参加出国游学活动。我们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在参加所谓的出国游学、文化交流活动前,一定要认真核查主办方和承办方的相关资质,不能听信“一家之言”。此外,在签订各类协议时,也要“细上加细”,尽量做到“滴水不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