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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电动车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

2017-07-29 15:22:00 李泽伟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禁 ▲除规定的非机动车以外的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器械、设备不得上道路行驶

  限 ▲超标电动车是指,设计最大时速超过20公里,总质量超过40公斤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昨天开始在市政府法制办官网征求意见建议。草案提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非机动车须经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器械、设备不得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将带牌销售,对已经购买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之后将禁止上路。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也正在研究相关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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