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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救灾资金使用出问题将严肃查处 绝不姑息

2017-07-25 14:0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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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救灾司司长、国家减灾中心主任庞陈敏25日表示,结合救灾工作实际和近年来物价增长的因素,中央财政将在台风和其他各类灾害应急救助补助实行统一标准,并大幅提高补助;对在救灾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进行坚决纠正、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救灾资金用到受灾群众身上。

民政部25日上午举行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上半年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下步工作安排;今年主汛期以来全国的灾情和民政救灾工作情况,以及2016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等,并答记者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今年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大幅度提高中央救灾补助标准,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此次提标相关情况?下一步如何保做好救灾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庞陈敏表示,中国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地方党委政府承担自然灾害社会救助的主体责任,中央是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的作用。,分别是:灾害应急救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以及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

他介绍说,此次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提高幅度比较大,基本上都是翻倍,由受灾地区政府统筹安排用于受灾群众生活保障,今年已经按照新的补助标准补助地方。另外,他还谈到,救灾资金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地方各级都要加大救灾资金的投入力度,并且要从四个方面要做好指导和监督。

一是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地方承担起自然灾害救助的主体责任和救灾资金的分级负担的责任,加大地方的资金投入。

二是支持地方党委政府统筹使用好各级政府投资使用的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强化精准救助,所有的救灾资金跟灾情相关,要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强化灾情统计,及时准确统计核查和上报灾情,摸清受灾群众的底数和需求,要求底数清、情况明、到户、到人。

三是救灾工作的标准化。要让受灾群众知道受灾了大概能够得到多少救助,倒房补助和过渡期生活救助等均要有具体的标准、具体的程序,便于接受社会监督,不至于使用出现问题。

四是要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要配合省级监察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制定标准,同时也要强化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包括社会监督。要加强灾情的核查,对虚报、瞒报灾情要按规定问责。同时也要求地方党委政府,对在救灾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进行坚决纠正、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救灾资金用到受灾群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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