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防总部署山洪灾害防治 部分省区中央资金未足额落实

2017-07-19 17:34: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网站消息,7月12日至13日,国家防办在北京召开山洪灾害防治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表示,据统计,山西、河南、四川、广西等省(区)中央资金未能足额落实到位且差距较大。

会议指出,根据中央财政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改革要求,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中央补助资金纳入水利发展资金,采用大项目加任务清单方式随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统一切块下达,下达时间、方式均与往年不同。今年山洪灾害防治建设任务的重点是非工程措施,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的80%,时间紧、任务重,给项目建设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

会议要求各地按照总体安排部署,重点做好一系列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用好、用足资金,抓紧解决设施设备老化报废、初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运行保障能力不高等问题,为防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厅领导要亲自抓,负责同志要具体抓,逐项落实责任分工,将责任制贯穿到资金落实、前期工作、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与厅内规计、财务、水文以及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得到最大支持。

三要强化资金落实。各地要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汇报,争取地方加大投入。充分协调好扶贫攻坚与项目建设的关系,切实保护好贫困山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山丘区脱贫致富保驾护航。各地要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把来之不易的资金管好、用好,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工程安全。

四要把握建设重点。认真总结前期非工程措施项目的建设经验,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把握建设重点,突出做好监测预警系统的补充完善、巩固提升,持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好示范县建设、省级数据同步共享、预警指标复核等工作。

五要确保质量进度。要组织技术支撑单位编制好年度实施方案,按要求在8月底之前完成编制、审核工作。组织做好项目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各个环节工作。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要求高的建设项目和通用的设施设备,省级要继续统一组织实施。要合理调配力量,加强人员培训。

六要抓好运行管护。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要建立健全良性运行的维护管理机制,落实运行管护人员和经费,省级要逐步建立监控平台,汛期安排专人值守,实时掌握县级平台及各类站点运行状态。

七要做好山洪灾害应急防御工作。当前正值主汛期,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任务非常重,各地要两手抓、两手硬,在做好项目建设管理的同时统筹好人员和技术力量,把山洪灾害应急防御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要做好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完成项目县名录备案,参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

据统计,目前,吉林、湖南2省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省级实施方案已通过流域机构合规性审核,北京、海南、四川等3个省(市)实施方案已报送流域机构。北京、河北等12个省(区、市)已落实地方建设资金2.23亿元,但山西、河南、四川、广西等省(区)中央资金未能足额落实到位且差距较大。

截至2017年7月15日,全国共有21个省(区、市)903个县(市、区)发布18702次县级山洪灾害预警,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向74.5万名相关防汛责任人发送预警短信1369万余条,启动预警广播48471次,转移受山洪灾害威胁群众228万人,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